雇主

一般查询

当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强积金计划的行政工作将会透过积金易平台执行。参与有关计划的雇主及计划成员可即时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计划内的强积金帐户及提交计划有关的指示予平台处理。

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所有雇主及计划成员须于积金易平台注册,以取得积金易号码及用户验证资料以供日后登入积金易平台以电子化方式管理其强积金帐户。

我们建议雇主和计划成员以电子化方式管理他们的强积金帐户。然而,雇主及计划成员仍可透过不同方式(例如邮寄、传真、电邮至指定地址或号码及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以纸本形式向积金易平台提交强积金相关指示。

积金易平台以全自动、数码化和一站式设计,配合平台「收回成本」的营运原则,平台将可以降低强积金行政成本。强积金条例订立「直接转移」的规定,要求受托人就强积金计划行政工作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他们向积金易平台公司缴付的平台费。因使用积金易平台而减省的开支,受托人必须将其收费相应下调,令计划成员直接受惠。

当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所有雇主和成员都必须向积金易平台提交强积金行政指示。

不可以。你必须透过积金易平台提交强积金的行政指示以作处理。

从你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首日起,你应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你的强积金帐户。你可以在积金易网站查阅计划加入平台时间表

当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计划的行政工作将于积金易平台执行。参与的雇主及计划成员须立即于平台管理强积金帐户,并直接向平台提交强积金指示。参与的雇主和计划成员不应再向其受托人提交指示。

积金易平台将提供网页版和流动应用程式。只要用户的设备配置和设定合适,积金易平台可以在任何地区使用。

你可于积金易网站查阅积金易平台各项服务的服务承诺

所有强积金计划,包括行业计划,将根据计划加入平台时间表转移至积金易平台。

只有强积金计划会转移至积金易平台。职业退休计划的受托人/管理人可利用积金易平台将职业退休计划的权益转移至强积金计划。除此之外,积金易平台不会支援职业退休计划的行政工作。

你不需要特别的浏览器设定以浏览积金易平台,你可以使用最新版本的 Microsoft Edge、Mozilla Firefox、Safari 或 Google Chrome 浏览,并且在浏览器上启用 JavaScript 和允许Cookies。

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可透过 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Store或华为应用程式市场下载。请务必使用最新版本的应用程式,以提升用户体验及增强安全性(即最低系统要求:Android 13、iOS 16、EMUI 13或HarmonyOS 4)。

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平台(详情见www.empf.org.hk),当你另一个计划加入平台后,该计划下的帐户资料将会显示在平台上。

如你在尝试开启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时出现此通知,即你的装置或从非官方途径安装了可疑的应用程式,并获授予过多权限。
 
我们建议你采取以下行动以继续使用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 移除有潜在安全风险的应用程式:在移除相关应用程式后,你将可重新使用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积金易客户服务联络

积金易平台推出后,受托人必须维持及妥善履行其受信责任(包括处事审慎的责任、分散投资的责任、忠诚无私的责任和遵行规定的责任),并以计划成员的最佳利益行事。

积金易平台(包括积金易网上平台及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是二十四小时全天候运作。

不需要。注册及使用平台服务并无收费。

不可以,「参加计划日期」不能在积金易平台于线上进行修改。雇主须提供一份附页,该附页须包含雇主和雇员的签署、原订日期及更改日期,以作为变更「参加计划日期」的协定。

不是。受托人将继续负责强积金供款的基金交易及保管,而积金易平台仅负责强积金计划的行政管理及纪录。

积金易平台非常重视雇主及计划成员的个人资料私隐及网络安全。出于网路安全考量,雇主及计划成员在输入帐号及密码后,可能需要通过「拼图配对测试」才能登入平台,以确保登入者并非程式机械人。

积金易平台要求雇主/计划成员选用高强度的密码,以保护雇主/计划成员的个人资料,并确保帐户的安全性。平台对用户密码复杂性的要求,符合行业准则及相关法规标准。

在首次登入后,你可以选择启用生物认证功能,以便日后透过生物认证方式快捷地登入帐户。

不可以,由于已获得Root权限/已越狱的设备可能会变得不安全,增加欺诈交易的风险。

为保障你公司的帐户安全,我们建议仅使用原厂、未经修改状态的设备存取你公司的帐户。

如你在尝试开启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时出现此讯息,即你的装置已被破解(俗称「越狱」或「root机」)或你开启了「开发人员选项」,而构成潜在安全风险。

我们建议你採取以下行动以继续使用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  确保你的装置的配置未经修改
•  关闭「开发人员选项」(如适用)

注册积金易

注册积金易需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 商业登记(BR)或合伙契约;
  2. 公司注册证明书或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 及
  3. 委任「公司获授权人」表格(仅限已参加计划的雇主使用)(下载表格)╱获授权人的董事会决议

注册申请必须由公司委任的「公司获授权人」提交。

你可以按此并按照积金易使用指南或教学影片的步骤完成公司注册。
 
你可致电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或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寻求协助。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也可以通过連結预约积金易外展队到你的办公室协助你完成注册程序。

如果你被你的公司委任为公司获授权人,你便可以为你的公司注册积金易。
 
收到积金易通讯包内的积金易启动码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代表你的公司开始注册:
 
(1)输入公司获授权人资料
(2)输入启动码及商业登记/公司注册证书号码
(3)上载「公司获授权人表格」及 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明书
 
完成此步骤后,你已成功提交注册积金易至积金易平台。平台收到你的注册申请后会发电邮/短讯通知公司获授权人启动帐户。 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积金易收到你的注册申请后会在两个工作天内发电邮/短讯通知「公司获授权人」启动账户。请预留足够时间进行注册及首次在积金易平台安排供款。

你只须在其参与的计划即将加入平台或已加入平台之后註册。 受託人会在其计划加入平台前约兩至三个月向参与计划的僱主和成员发出资讯包。 你可于资讯包中查看计划加入平台的日期。 有关日期亦会刊登于平台的网站。
 
由于强积金户口的资料只会在计划加入平台后才会于平台显示,而在计划加入平台前,有关行政工作仍然会由所属的受託人处理,而非平台,因此你无须过早于平台註册。

你可以于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的登入页面点击「启动你的帐户」,然后按指示步骤启动你的积金易。

你需要为每间公司各自注册积金易,以获取每间公司专属的积金易号码。公司的获授权人如以相同的香港身份证号码注册为公司获授权人,可同时管理两间公司的强积金帐户。在两间公司参与的计划均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获授权人可以在平台上查看两间公司的帐户资料。

如果你的香港身份证只载有出生年份,你可以采用香港身份证上显示的年份的最后一天作为你的出生日期(即 12 月 31 日)。如果你的香港身份证只载有出生年份和月份,你可以采用该月的最后一天作为你的出生日期。

积金易平台并不支援以护照于网上注册,他可以亲身前往积金易服务中心完成积金易注册手续。

如你公司所参加的计划已加入积金易平台,我们建议你尽快注册。使用平台可以让你更轻松处理强积金事宜及作出供款。

(现有已登记参加计划的雇主) 可以。你可以输入公司名称并上载注册日期之前六个月内由受托人向你公司发出的文件,例如信函或电邮,以取代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明书。

(现有已登记参加计划的雇主) 不需要。你公司的主要资料包括现时员工资料、工资组别、直接转帐供款授权设定(如有)等将会从受托人系统转移至平台。

我们建议雇主于注册积金易时使用由受托人于资讯包提供的积金易启动码。输入启动码后,系统将会自动输入部分公司资料,如公司名称、公司类别及地址等,以加快注册过程。

雇主应留意每一份由受托人寄予雇主的积金易资讯包。每份资讯包当中包含重要资料,包括在简易注册程序中的必须使用的积金易启动码。

虽然雇主只须注册积金易一次,即可管理公司所有强积金计划,但我们建议雇主保存每组启动码直至成功完成注册积金易。

如该雇员所属的强积金计划已加入积金易平台,我们建议雇员注册积金易以方便网上管理强积金,例如基金转换或提取强积金。然而,现有雇员是否已注册积金易并不会影响雇主的供款过程。

可能由于你现有的公司强积金计划帐户与你积金易帐户存在资料差异,例如公司名称、注册类型或商业登记号码/机构注册文件不同。

你可致电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或亲临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以便我们提供协助。按查阅地址及服务时间详情。

请你携带以下文件:

  1. 商业登记(BR)或合伙契约;
  2. 公司注册证明书或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
  3. 董事会决议或书面授权(附签署式样);及
  4. 受托人发出的积金易资讯包内的积金易启动码(如有)

会,当注册完成后,平台会以电邮/短讯向雇主发出通知。请于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启动你的积金易。

雇主可委任该强积金计划的现有获授权签署人作为委任「公司获授权人」表格的签署人。

当雇主使用简易注册方法(以受托人发出的积金易资讯包内提供的积金易启动码)于积金易平台注册,平台将根据受托人已转移至积金易平台的纪录进行核实。

「董事会决议」是一份会议纪录,当中应详细列明与会者的姓名、会议日期及地点,并由公司注册处登记的公司主事人或董事签署确认。

「获授权人的董事会决议」应清楚列明由该公司主事人或董事委任并授权的获授权人,以作为该公司的代表处理有关积金易平台的注册及强积金行政事宜。

  • 雇主须委任最少一名代表作为「公司获授权人」,为公司注册使用「积金易」平台(「积金易」),以及代表公司在「积金易」处理强积金事宜。

  • 「公司获授权人」将有权使用「积金易」的所有功能,包括更新公司资料、为新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缴交供款及申报雇员终止受雇等。 「公司获授权人」亦可指派其他用户为公司处理强积金事宜。

  • 现时,雇主可使用(i)委任「公司获授权人」表格 1 ;或(ii)经公司主事人或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委任「公司获授权人」,以使其可代表公司执行所有关于注册「积金易」及在「积金易」处理强积金行政的事宜。 「公司获授权人」不一定须为雇主本身(例如独资经营的独资经营者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雇主的雇员。

  • 在委任「公司获授权人」时,雇主应考虑以下因素(并非详尽无遗),以确保该委任符合相关规定、安全稳妥及具备运作成效:

    1. 适当地订立「公司获授权人」的权限及保存有关文件纪录:即使已签署委任「公司获授权人」表格以委任「公司获授权人」,为秉持良好管治,雇主应确保在适用的情况下另行拟备董事会决议文件,以记录对「公司获授权人」的委任及其权限范围。草拟董事会决议文件时应审慎,以便能清晰及具体地订立「公司获授权人」的权力及权限,并确保两者不会超出在「积金易」处理强积金事宜的合理所需。董事会决议尤应清晰说明「公司获授权人」可给予的指示类别、可作出或批准的交易事项,以及任何适用的限制或保障措施,从而避免授予超出「公司获授权人」为妥善履行职责所需的权限。如没有董事会决议,雇主应确保在委任「公司获授权人」时设有同等程度的制衡机制。为确保董事会决议或制衡机制持续有效、切合现况和恰当合宜,可取的做法是定期对董事会决议或制衡机制进行检讨。

    2. 雇员个人资料的保密:「公司获授权人」将可接触雇员敏感及机密的个人资料,因此雇主应只委任有真正需要为其管理强积金的人士担任「公司获授权人」。如委任公司以外的人士作为「公司获授权人」,雇主应与该人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保密协议。有关协议应订明「公司获授权人」的责任。为确保「公司获授权人」能持续协助雇主,以及雇主能妥善地管理风险,可取的做法是委派至少一名候补「公司获授权人」(而该名候补「公司获授权人」并不是公司以外的人士)。

    3. 获得雇员的同意:委任公司以外的人士作为「公司获授权人」将令其可存取雇员的敏感个人资料,当中涉及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有关向第三者披露雇员的个人资料。雇主必须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尽早告知全体雇员有关「公司获授权人」的委任、委任的目的、「公司获授权人」的角色及其存取资料的范围(例如供款纪录等)。雇主在委任「公司获授权人」前,必须透过清晰明确的机制(例如发出专为委任事宜而设的雇员通知或让雇员填写同意表格),在雇员知情的情况下取得其明确同意,授权进行该等资料披露,否则可能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相关部门亦可能因而采取执法行动。

    4. 获委任人士的能力:雇主应委任一名在管理强积金事宜方面具有所需技巧和知识并具备诚信的人士,担任「公司获授权人」。雇主在委任「公司获授权人」时,亦应考虑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此外,建议雇主参考推荐信、证书或过往绩效,以核实获委任人士的资历,借此确定获委任人士适合并胜任有关工作,能有效及妥善管理强积金事宜。定期评核获委任人士的能力亦有助进一步减低操作风险。

    5. 「公司获授权人」妥善保管登​​入资料的责任:「公司获授权人」有责任妥善保管雇主「积金易」帐户的登入资料,避免机密资料遭未经授权的存取或泄漏。

  • 为免生疑问,雇主在考虑委任强积金附属中介人为「公司获授权人」时,上述的考虑因素亦同样适用。

  • 雇主须对其委任「公司获授权人」所涉及的一切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恪守所有适用法例、规例及指引(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以及因未经授权的指示及「积金易」帐户的不当活动而引致的潜在损失。全面的尽职审查及持续监察是妥善管理授权和操作风险的必要措施。

1 委任表格可于「积金易」网站下载。

我们建议你委派多于一名公司获授权人,以确保当唯一公司获授权人离职或无法履行其职务时,公司的强积金事宜仍能得以透过积金易平台妥善处理。

转移至积金易的安排

强积金计划转移至平台前,计划受托人会向参与计划的雇主寄发一套附有《致计划参与雇主及计划成员的通知》的资讯包。
 
资讯包会提供强积金计划的转移日期和积金易平台的重要资讯,例如开始注册积金易的日期及受托人/保荐人接收强积金行政指示的截止日期等。
 
查看强积金受托人及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最新时间表。
 
如果你在计划转移日期的两个月前仍未收到该资讯包,请联络你所参与强积金计划的受托人/保荐人。
 
如需协助,你可致电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

你的在职雇员的现有强积金帐户会由受托人系统转移至积金易平台。雇主不须在平台上重新为这些雇员开设帐户。

当你的公司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你的公司会获分配一个新的雇主帐戶号码。雇主可登入积金易平台,然后选择「管理计划」 > 「管理已登记计划」查看已登记计划列表及相关帐户资料。
 
你亦可于相关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致电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或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索取更新后的帐户号码。

我们建议你尽早经注册以获取技术规格,以确保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前,有足够时间完成你的薪资系统开发/提升工作和所有必要的测试。

不可以。你必须等到有关强积金计划正式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方可向平台提交行政指示。

若你公司参与的强积金计划即将加入平台,请留意过渡期间的行政安排,包括向你的受托人提交各行政指示的截止日期。

如你未能于指定截止日期前向受托人提交行政指示,部分指示将会延后至计划加入平台后处理,其余指示将会被拒。在计划加入平台后,届时你可能需要向平台重新提交被拒的指示。

有关个别计划的各项行政指示截止日期及相关安排,请查阅由受托人发出的积金易资讯包。

登记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雇主及新雇员可分别透过积金易平台于网上进行雇员计划登记。在雇主完成其申请部分后,积金易平台会向相关雇员发送通知。雇员收到通知后,可于平台完成与其相关的部分。
 
请注意:雇员必须于到期日前(即90日内)完成计划登记,否则任何已储存的资料将于到期日后自动删除。我们建议你提醒相关雇员留意截止日期,并确保他们提前填妥并提交其雇员部分的资料。
 
有关到期日详情,雇员可参阅平台发出的通知或在他们的积金易帐户的「待办事项」中查看。
 
雇主亦可将雇主及雇员填妥的成员登记表格,以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传真(3197 2988) 至积金易平台,或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请按了解详细地址。

由于尚未注册的雇员可以一次性完成积金易注册和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当你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时,你不必确认该雇员是否已注册积金易。

为确保雇员能够顺利透过积金易平台完成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你应准确输入雇员的个人资料,包括香港身份证号码、香港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联络资料。

另外,雇员必须于到期日前(即90日内)完成计划登记,否则任何已储存的资料将于到期日后自动删除。我们建议你提醒相关雇员留意截止日期,并确保他们提前填妥并提交其相关的部分。

有关到期日详情,相关雇员可参阅平台发出的通知或在他们的积金易帐户的「待办事项」中查看。

我们建议雇员透过积金易平台完成雇员登记申请。但是,如果雇员不愿意注册积金易,雇主可以把已填妥的雇员登记表格(包括雇主及雇员部分)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传真(3197 2988)至积金易平台,或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可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内的「管理雇员」>「加入新雇员」将临时雇员加入到行业计划内。

雇员的手机号码是登记新雇员的必填项目,因此雇主必须提供该项资料。虽然电邮地址为选填项目,我们建议雇主亦提供雇员的电邮地址,让积金易平台有多一个联络雇员的途径。

积金易平台暂未有设定工资组别数量上限,这取决于雇主的实际需要设定不同的工资组别。

目前我们暂未提供核证副本服务。我们建议你在递交前,保留已填妥表格的副本。

如雇主已注册积金易,只有在相关成员登记需要跟进时,雇主才会收到通知。该通知会以电邮/短讯形式发出。

供款

如果你已与现时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令,直接付款授权指令的资料将会在计划转移期间迁移至积金易平台。你无须重新设立指令。

然而,直接付款安排可能与你现有受托人的做法略有不同,例如:当供款资料欠完整并需雇主厘清时,平台可能会就单一供款帐单/付款结算书发出多个直接扣款指示。

你可于积金易网上平台「管理计划」>「管理已登记计划」找到你直接付款授权指令的资料,请于公司参与的计划转移至平台后查阅。或者,你也可以于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中的「管理强积金」>「管理已登记计划」页面找到直接付款授权指令的资料。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你可填妥指定格式的试算表,并上载至积金易网上平台,以便同时为多名雇员提交供款资料。在登入积金易网上平台后,选择「管理供款」>「查阅供款期」,然后上载备有特定计划及供款期资料的试算表。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当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雇主应透过积金易平台继续向受托人提交供款。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雇主须使用积金易平台提供的标准档案格式以提交供款资料。

不需要,文件在提交前不需要为其加密。积金易平台会先使用传输层安全性(即TLS)通讯协定在传输时加密资料,以确保你的资料得到保护。你提交至积金易平台的资料将会被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你必须透过积金易平台设定电子直接付款授权(eDDA)/直接付款授权(DDA)。你可以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内的「管理计划」>「管理已登记计划」完成和提交申请。你亦可透过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管理强积金」>「管理已登记计划」完成和提交申请。

注意:直接付款安排可能与你现有受托人的做法略有不同,例如,当供款资料欠完整并需雇主厘清时,平台可能会就单一供款帐单/付款结算书发出多个直接扣款指示。

不可以,积金易自助服务站不会收取纸本支票及付款结算书。
 
所有纸本支票及付款结算书必须邮寄至积金易平台(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或透过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提交。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可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提供付款资料:
  1. 前往「管理供款」> 「作出供款」
  2. 选择适用的计划及工资组别,然后点击「继续选择帐单」
  3. 选择适用的付款方式并输入付款资料,例如银行名称、支票号码等。
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积金易服务中心不接受任何现金供款。你可把供款支票放入积金易服务中心内的投递箱,或于积金易平台以电子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不可以。供款支票须邮寄至办事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或透过三间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提交(详情见www.empf.org.hk)。我们建议你使用平台提供的电子方法供款,既方便、又快捷。

你可以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在「管理供款」页面的「查阅供款期」中查阅付款状态。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不需要,支票收款人(抬头)不须作任何改动。至于支票抬头的名称,你可以联系该计划的受托人了解详情。

在登入积金易网上平台后,你可于「管理供款」>「查阅供款期」下,查阅供款纪录及其状况。在选择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后,已提交的供款纪录及其状况会于积金易网上平台显示出来。详情请参阅相关网上平台使用指南

当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该计划的行政服务事宜将由积金易平台执行。参与雇主及计划成员须即时起向积金易平台提交强积金指示,包括供款资料及付款,而不应再提交指示予其受托人。供款支票须邮寄至积金易办事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或透过三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提交(详情见www.empf.org.hk)。
 
提交予受托人的指示将可能会被延迟执行或拒绝处理。

我们鼓励雇员注册积金易以便他们在网上管理强积金。然而,即使雇员没有注册,亦不会影响雇主在积金易平台的供款程序。

使用公司内部支薪系统的雇主应检视其系统所制作的付款结算书(供款档案)是否符合积金易平台的要求。 如雇主主没有与积金易平台对接的技术规格,你可以透过链接填写电子表格来索取。
 
如该支薪系统尚未能与积金易平台衔接,雇主可选择于积金易平台直接填写并提交供款资料。

雇主无需设置防火墙以进行档案上载。雇主只须登入积金易平台上载档案。
 
另外,雇主可以在技术规格中找到关于透过应用程式介面(即API)传输档案的安全性要求。你可按此注册以获取技术规格。

如果认可合作夥伴是本身拥有薪资系统的雇主,他们可以透过标准应用程式介面(即API)提交供款资料,或登入积金易平台上载供款档案。
 
如果认可合作夥伴是薪资系统外判商或供应商,他们可以代表其客户(雇主)直接透过标准应用程式介面(即API)提交供款资料。但薪资系统外判商或供应商不能直接上载供款档案。他们需要将供款档案传送给客户(雇主),客户再透过积金易平台上載档案。

你可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在「管理供款」>「查阅拖欠供款及附加费纪录」下查阅未支付的拖欠供款纪录。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你可登入积金易平台,于「我的帐户」>「我的信件及报表」内找到相关的通知书。

当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雇主可按此,向积金易平台提出反对。
 
雇主应在附加费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十四天内,按照积金易平台或积金局的《反对附加费表格》中的指示,向积金易平台或积金局提供所需资料和证明文件。 

雇主可于积金易平台为不同组别的雇员选择及设定预设的自愿性供款计算方法。

请浏览网页「付款方法」,以取得透过积金易平台向各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的详细资料。

就雇主及一般雇员供款而言,积金易平台将根据雇主提供的有关入息及╱或基本薪金,以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两个小数位计算及处理实际的供款额。

就自雇人士而言,积金易平台将根据自雇人士提供的有关入息,以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两个小数位计算及处理实际的供款额。

例子1(整数数字)
如一名雇员的有关入息为$12,011,其供款金额为$12,011 x 5% = $600.55。

因此,此例子毋须以四捨五入计算。

例子2(非整数数字)
如一名雇员的有关入息为$12,011.5,其供款金额为$12,011.5 x 5% = $600.575。

积金易平台会以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两个小数位计算出此供款金额为$600.58。

例子3(非整数数字)
如一名雇员的有关入息为$12,022.05,其供款金额为$12,022.05 x 5% = $601.1025。

积金易平台会以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两个小数位计算出此供款金额为$601.10。

为确保你的供款得以妥善处理,请于提交付款结算书前,确定相关雇员的自愿性供款已妥善设定。

如果发现积金易平台上的供款纪录有误,请致电积金易供款查询专线(热线电话:3197 2834;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 ,公众假期除外)或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或电邮至积金易客户服务(enquiry@support.empf.org.hk)以便我们提供协助。

可以。你可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下载供款报告:

积金易网上平台:

  1. 前往「管理供款」>「查阅供款期」
  2. 选择你希望生成报告的强积金计划,然后点击「已结算供款」以下载报告。

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1. 前往「管理强积金」>「查阅供款期」
  2. 选择你希望生成报告的强积金计划,然后点击「已结算供款」以下载报告。

可以。你可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下载供款报告:

积金易网上平台:

  1. 前往「管理供款」>「查阅供款期」
  2. 选择你希望生成报告的强积金计划,然后点击「已结算供款」以下载报告。

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1. 前往「管理强积金」>「查阅供款期」
  2. 选择你希望生成报告的强积金计划,然后点击「已结算供款」以下载报告。

如果你使用的是批量文件上载,在提交付款指示之前,你仍可以重新上载包含修正数据的批量文件。然而,如果数据是通过平台直接提交的,你将无法直接在平台上修改数据,必须提交纸本表格来要求更新。

我们建议雇主就各工资组别的供款帐单分开付款。此外,为确保供款能准确配对至相应的工资组别及供款帐单,不同公司的雇员强积金供款亦应以各自公司的名义分开提交。

如果你已设置自动转帐/直接付款授权缴交每月强积金供款,但你的积金易帐户仍显示未缴交供款的提示,这可能是因为你的指定银行处理付款与供款截止时间存在时间差。如果你已在供款日前提交供款资料并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毋须理会该提示。

如需进一步协助,请致电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查询。

若用户拥有相应权限,可以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更新有关计划每次付款的金额上限。
 
积金易网上平台:
  1. 前往「管理计划」 > 「管理已参加的计划」
  2. 选取适用计划,点击「预设付款方法」分页并更新金额上限。
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1. 前往「管理强积金」>「管理已登记计划」
  2. 选取适用计划,点击「预设付款方法」分页并更新金额上限。

终止雇员受雇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你可透过积金易平台同时提交终止受雇指示或新雇员的成员登记申请,以及供款资料。你只须在「雇员供款资料」页面,点击下拉选单「更新雇员列表」,便可同时提交离职雇员的终止受雇指示,以及新雇员的成员登记申请及供款资料。

对于涉及对冲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终止雇员受雇申请,雇主可透过积金易平台内的「终止雇员受雇」选择相关雇员,便可取得该雇员现有由雇主供款所产生的权益款额的资料。
 
雇主亦可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丶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丶传真(3197 2988),或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要求并附上证明文件,以索取雇员的相关资料。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你可透过积金易平台提交对冲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申请。
 
在登入积金易网上平台后,选择「管理雇员」>「终止雇员受雇」完成和提交申请及所需证明文件。
 
你亦可将对冲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申请表及证明文件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 )或传真(3197 2988)至积金易平台,或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是,你可继续透过积金易平台提交对冲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申请。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任何长期服务金/遣散费对冲次序更改,或会影响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资助计划的资助金额。有关「对冲」安排资助计划的详情,请浏览劳工处网页

雇主可经援「冲」易递交网上申请,或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所需证明文件副本(例如:工资单及工资付款证明如银行交易纪录、银行结单等「工资纪录」)提交至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资助计划服务处。有关资助计划的申请资格、方法及所需证明文件等详情,请浏览劳工处的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资助计划网页

在实施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后,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总额(即长期服务金/遣散费转制前部分及转制后部分的总和)仍以390,000港元为上限。如果雇员的长期服务金/遣散费总额超过390,000港元上限,超出上限的部分将从转制后部分扣减。有关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支付条件及计算方法,详情请浏览劳工处网页

你无法查阅或取得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内由雇主供款产生的累算权益款额资料,除非涉及有关雇员终止受雇的长期服务金╱遣散费对冲申请。

你需要申报雇员终止受雇,并于雇员最后受雇日期随后公历月的第10日或之前作出最后一期供款(不适用于临时雇员)。

你可登入积金易网上平台,点击「管理雇员」,选择「终止雇员受雇」,点击「批量上载」或「从雇员列表中选择」申报雇员终止受雇。

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你亦可登入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点击「管理强积金」,选择「终止雇员受雇」,点击「批量上载」或「从雇员列表中选择」申报雇员终止受雇。

如欲以纸本形式作出申报,请按下载并填妥相关表格,然后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亲临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请按了解详细地址)。

如雇员已达65岁退休年龄,但雇主尚未申报该雇员的离职,积金易平台将会就该雇员提出的提取强积金累算权益申请及长期服务金(如适用)等事宜与雇主跟进。

届时雇主或须提供有关该雇员的合资格性资料,以及其可享有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相关文件及核准证明。

转移

你须先为公司完成新强积金计划的登记申请。你可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内的「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完成及提交申请。完成计划登记后,你可在「管理雇员」>「加入新雇员」将雇员加入到新计划内。
 
当完成计划及雇员登记后,你可按需要将现有雇员的所有权益,由现在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新的强积金计划。你可选择「管理雇员」>「转移资金」以完成及提交转移指示。

雇主应留意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时间表。如转入及转出的计划均已加入积金易平台,则你可在平台提交计划转移申请。如只有转入的计划已加入平台,你需要以表格透过电邮、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有关指示。

登入及帐户设定

你应透过你专属的帐户及用户验证资料(即专属用户名称和密码)登入积金易平台。当你登入平台后,你可管理的各公司的名称将显示于主页以供选择。

公司获授权人可授权公司雇员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公司的强积金帐户。积金易平台提供三种不同层面的用户权限,包括公司管理层面、计划管理层面和工资组别管理层面。请按此了解更多详情。

「公司获授权人」是在雇主注册时开立的最高级别的用户,并获预设授予公司管理层面内的所有功能的权限。 「公司获授权人」可授予特定计划下「计划获授权人」和「其他用户」的特定权限。

「计划获授权人」获预设授予计划及工资组别层面的权限,可为已登记计划执行多种指示,包括计划转移、管理工资组别等。 「计划获授权人」可以授予特定计划下「其他用户」的用户权限。

你可以将「公司获授权人」和「计划获授权人」设定为同一人。

请按了解更多详情。

注意:「计划获授权人」不可更改公司资料,只有「公司获授权人」才有权更改相关资料。

如你想透过积金易平台授权你的雇员代为处理强积金行政工作,你可以为其设定用户权限。
 
他人亦可透过积金易助理介面协助你填写电子表格。然后,你便可在积金易雇主平台核对由他人代为准备的电子表格并提交指示。请按此了解更多详情。

请注意,如你选择停止使用你的账户,你将无法登入积金易平台及管理你的强积金。
 
雇主可以在积金易平台上选择停止使用你的帐户,请按此
 
如欲恢复使用积金易平台,请按此重新启动你的积金易。

只要该雇员仍然参与强积金计划,雇主就可以在积金易平台上为该雇员提交供款指令。雇员是否使用其积金易帐户并不影响雇主提交供款的操作。

不会,雇主须管理公司的用户权限。如果公司获授权人/计划获授权人已经离职,但其用户权限尚未被移除,该授权人仍然可以在积金易平台上行使原有的权限。

因此,为了确保强积金管理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请务必及时移除已离职或不再适任的授权人的用户权限,并指派新的获授权人,以确保平台上的强积金操作能正常进行且不受影响。

如你选择使用密码登入积金易帐户,你必须每90日更改一次密码。你亦可选择使用生物认证或透过「智方便」登入,以获得更便捷的登入体验。

雇主帐户共有三种用户类别:「公司获授权人」、「计划获授权人」及「其他用户」。

各用户类别的人数上限为50人。

只有提交指示的用户(即编辑者)会收到通知。然而,如果该指示需要审批,当编辑者提交指示后,所有相关的获授权人/审批者都会收到通知。

更改雇主资料

你可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更新公司获授权人的个人资料:前往「我的帐户」>「帐户管理」> 于「人员管理」页面选择「公司获授权人」,然后点击「查看」以作出更新。

你可以选择适用的计划,然后点击「管理已登记计划」>「计划获授权人」,以更新计划获授权人的个人资料。

你可以在「我的帐户」>「帐户管理」>「人员管理」页面更新你的税务居民身分。

你可以在「我的帐户」>「帐户管理」>「公司管理」页面更新你的税务居民身分。

客户支援

我们的职员乐意协助雇主和成员注册积金易。请携带所需的证明文件。
 
成员请携带香港身份证;
 
雇主请携带以下文件:
 
(1)商业登记(BR)或合伙契约;
(2)公司注册证明书或非香港公司的注册证明书;
(3)董事会决议或书面授权(附签署式样);和
(4)受托人发出的积金易信息包内的积金易启动码(如有)

积金易平台设有三个积金易服务中心,以便给雇主提供相关协助及处理与积金易平台有关的面对面查询。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亦可通过连结预约积金易外展服务亲临你的办公室协助你透过积金易平台完成特定行政程序。

你可透过连结找到积金易使用指南和教学影片。

已透过网上预约的客户,请准时抵达积金易服务中心,并凭确认预约的二维码或参考编号于前台登记。

如你在等候服务期间离开服务中心,可利用手机扫描轮候票上的二维码了解最新的轮候情况。当接近你的服务时间时,系统会发送短信通知你。请预留足够时间返回服务中心。

可以,你可在预约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以你的预约参考编号于网上预约系统读取你的预约纪录,以便取消或更改预约。

积金易自助服务站让雇主/成员注册积金易及管理其强积金账户,例如登记强积金计划、权益转移、基金转换等。

积金易自助服务站设有扫描功能,可供你向积金易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地址证明、商业登记)。
 
如果你需要为你的指示提交正本文件,请邮寄至积金易平台(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或透过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提交。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经由积金易自助服务站,与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提交的申请或指示的所需处理时间是相同的。
 
请注意,不同行政程序的处理时间有所不同,详情可参阅的服务承诺

我们的职员不会将资料输入到你的流动装置。如果你在使用积金易平台时遇到任何困难,我们的职员会向你解释及示范所需的步骤和程序。

我们的职员不能为雇主填写付款结算书,或核对雇主准备的付款结算书上的数据是否正确。
 
我们建议雇主自行登入积金易平台准备付款结算书,平台设有自动计算雇主及雇员供款的功能。

我们明白「积金易」平台妥善处理用户指示的重要性,并需要了解你公司的个案详情及你对平台处理你公司的指示的意见,以回应及解决你的忧虑。请与我们联络以便我们提供协助。

在获取你公司个案的详细资料后,积金易平台有限公司(积金易公司)会作出调查,以确认积金易平台有否妥善处理你公司的指示。由于每个个案情况不同,积金易公司会就个别个案根据协定条款作出评估。我们可能需要你的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如证实因积金易公司的失误,例如延迟处理供款而导致你的雇员有直接经济损失,按一般原则,积金易公司会将基金单位的差额存入你雇员的强积金帐户,令帐户回复至没有延迟的情况。

例如,如果你雇员的供款安排应以11 月 20 日的价格购入基金单位,但最后以 11 月 25 日的价格购入,我们会比较你雇员选择的基金在 11 月 20 日及 11 月 25 日的基金单位价格,以计算基金单位的差额,并将差额存入你雇员的帐户以作赔偿。假如延迟导致购入了更多的基金单位并已存入你雇员的帐户,则不会从你雇员的帐户中扣除基金单位。

计划旨在平台用户计划成员雇主提供解决争议机制 机制用于解决平台用户使用平台平台有限公司提供的计划行政服务产生的金钱争议 计划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负责管理为期个月2025625日至2026624日止

计划处理计划成员/雇主(「用户平台有限公司公司之间使用平台公司提供的计划行政服务产生的金钱争议 但是计划不会接受涉及用户之间的纠纷中介附属公司之间的合约事宜关于附属公司雇员事宜以及关于的政策收取费用收费利息投资表现相关的

计划性质参与者支付申请费用行政费用 计划成员/雇主调解金融纠纷调解中心(FDRC)200港元申请费用 详细收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网站

计划成员/雇主(「用户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提交申请表格所需证明文件启动调解程序 然而,「用户首先尝试平台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解决争议然后寻求调解 请按了解投诉调解流程

你可于电邮中提供联络电话并要求我们以电话回覆。积金易热线职员便会以该电话号码与你联络。

是。积金易服务中心接受由速递公司送递与积金易服务相关的文件,惟该等文件须盖上速递公司的官方印章。

纸本表格递交安排

在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雇主或成员应使用指定的强积金行政表格管理其强积金。
 
强积金行政表格可于积金易网站下载。

你可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传真(3197 2988),将纸本的强积金行政表格提交予积金易平台处理。你亦可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表格。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是的,所有表格和文件都应该放在密封的信封里,以确保文件保密和避免文件在运送时损毁。请在信封面和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号码/计划编号和公司名称/成员姓名 。
 
如果你没有信封,可向职员索取。

雇主以纸本形式提交予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的供款资料及支票的截止时间为每个工作日(即星期一至五,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下午六时正。

你的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后,你应使用于本网站下载及积金易服务中心索取的指定的强积金行政表格管理你的强积金。为确保顺利过渡,在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日后,将设一段为期两个月的宽限期,期间积金易平台将继续受理现有的行政表格(包括受托1人的行政表格)。

所有在两个月宽限期后收到的现有行政表格将不获受理,并可能导致你的指示被延迟处理。

如以纸本形式提交强积金行政表格,当积金易平台完成相关的强积金指示,你就会收到平台的确认通知(雇员的终止受雇及新雇员的登记除外 )。平台处理各项指示需时不同,请按参阅积金易网站的服务承诺。

如果你以纸本形式提交强积金行政表格,但因内容不正确导致未能及时在供款日前完成供款,你有可能被视为迟交供款。因此,请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交及核实表格内容,以确保在供款期限前完成供款。建议你提早处理供款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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