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本「声明」是根据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规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出的指引而制定。本声明旨在向阁下阐释积金易平台有限公司(「本公司」、「我们」或「积金易公司」)不时收集、处理及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有关个人资料的用途和可能获提供有关个人资料的对象,以及阁下可根据《私隐条例》查阅及更正有关个人资料的权利。 

阁下可于我们的私隐政策了解更多关于我们收集、使用、移转、保留及保护阁下个人资料的政策。 

1. 积金易公司收集及保存的个人资料 

根据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指定以积金易公司管理和营运的「电子强积金系统」(定义见《强积金条例》)(其中包括)向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注册计划的核准受托人提供强积金计划管理服务,以利便核准受托人执行他们的计划管理职能。积金易公司通过「电子强积金系统」及其他实体设施,包括服务中心、行政中心以及电话支持服务中心(统称「积金易平台」)提供有关强积金计划管理服务。积金易公司可能不时收集、处理及持有与阁下有关的个人资料包括: 

  1. 阁下就参与强积金计划提供的资料; 
  2. 阁下就登记使用积金易平台,以及阁下使用积金易平台(无论有否进行登记)进行交易时提供的资料; 
  3. 由阁下强积金计划的核准受托人披露或移转的资料; 
  4. 阁下强积金计划的交易详情或其他事务往来,包括但不限于为处理阁下的查询、投诉、申请、指示及要求而收集的资料; 
  5. 来自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的其他第三方或公共来源的资料(如《私隐条例》要求,将在获得阁下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及 
  6. 我们根据《强积金条例》履行提供计划管理服务及其他法定职能过程中取得或产生的资料。 

            请注意,我们只有在取得所有我们要求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及其他资料(除非标记为「可选填」外)后,方能为阁下提供积金易平台的相关服务。如阁下未能提供上述个人资料及其他资料,或该等资料属不准确或不完整,我们可能无法处理阁下的交易及/或要求,或为阁下提供相关服务。 

            2. 收集个人资料的用途 

            我们可收集、处理及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作下列用途: 

            1. 协助阁下查阅及管理强积金帐户; 
            2. 处理、管理及执行阁下就强积金计划所提出的申请、要求或指示,以及根据我们不时与阁下强积金计划的核准受托人达成的协议,提供有关的服务; 
            3. 就计划管理及其他相关用途,与阁下或阁下雇主的个人及其他资料进行比对; 
            4. 用作我们内部业务及行政管理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维持积金易平台的安全、改善用户体验、发展积金易平台、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及用作数据统计、资料分析及其他研究用途; 
            5. 与阁下沟通并为阁下提供客户服务; 
            6. 遵从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以及监管机构、执法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要求或指示,或回应其要求; 
            7. 保障或行使积金易公司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处理阁下的投诉或查询,以及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8. 处理任何法庭或主管机关的法律、监管或行政管理程序、调查或查询; 
            9. 侦查及阻止犯罪及其他违法行为; 
            10. 《強積金條例》不時訂明或指定的任何其他用途或功能; 
            11. 经阁下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根据下文第4 为我们或代表阁下强积金计划的核准受托人进行直接促销;及 
            12. 其他与任何上述内容有直接关系的用途。 


            3. 承转人类别
             

            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能就上述用途被移转或披露予下列人士: 

            1. 阁下的雇主及强积金计划的核准受托人; 
            2. 任何就积金易平台的营运而向我们提供行政管理、电讯、电脑、付款、反欺诈、保险、资料处理、资讯科技、法律、会计、营运及/或其他服务或支持的代理人、顾问、服务供应商或承办商; 
            3.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其他政府部门及机构、法庭、监管机构或行政管理机构、执法机构及其他机构或人士,如我们须按照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向其作出披露;及 
            4. 閣下不時同意的任何其他人士 

                  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被提供予任何位于香港境内或境外的上述人士。如我们将阁下的个人资料转移至香港境外,我们会遵照《私隐条例》的相关规定行事。 

                  4. 直接促销 

                  经阁下同意,我们可能使用阁下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络资料、商业登记证/身份证号码、财务状况、有关阁下强积金计划的统计数据及资料、在积金易平台(若适用)的交易模式和互动情况,作下列用途: 

                  1. 宣传积金易平台及相关产品和服务;及 
                  2. 提供或推广积金局在宣传、推广、教育或其他类似活动方面的设施或服务。 

                  经阁下书面同意,我们可能将阁下的个人资料(如上段所述)提供予阁下所参与或已参与的强积金计划的核准受托人,作以下直接促销用途: 

                  1. 退休金、金融、保险及相关服务和产品;及 
                  2. 奖赏、忠诚或特选计划及相关服务和产品。 

                    阁下可随时透过书面表格或网上平台取消阁下的同意。于我们完成处理阁下取消同意要求后,我们将不会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及/或不会将阁下的个人资料移转予相关核准受托人(视乎情形而定)作直接促销用途。 

                    5. 查阅及更正 

                    阁下可要求查阅或更正我们所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如需提出有关要求,请联系我们的资料保护主任: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98929  
                    電郵:dpo@support.empf.org.hk 

                    请注意,所有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要求均须使用查阅资料要求表格(第OPS003号表格作出。阁下亦可亲身前往积金易服务中心,索取及递交查阅资料要求表格(第OPS003号表格。 

                    请注意,我们可在《私隐条例》第2024条订明的情况下拒绝遵从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当有关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要求并非以中文或英文作出 

                    处理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要求时,我们或会要求阁下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并可就阁下的资料查阅要求收取费用。 

                    6. 其他事宜 

                    我们会不时更新本声明,最新版本可参阅www.empf.org.hk/pics。我们会通知阁下有关本声明的更新,并在《私隐条例》有要求的情况下取得阁下的同意。 

                    如本声明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最后修订日期: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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