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

注册积金易

注册积金易需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 商业登记(BR)或合伙契约;
  2. 公司注册证明书或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 及
  3. 委任「公司获授权人」表格(仅限已参加计划的雇主使用)(下载表格)╱获授权人的董事会决议

注册申请必须由公司委任的「公司获授权人」提交。

你可以按此并按照积金易使用指南或教学影片的步骤完成公司注册。
 
你可致电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或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寻求协助。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也可以通过連結预约积金易外展队到你的办公室协助你完成注册程序。

如果你被你的公司委任为公司获授权人,你便可以为你的公司注册积金易。
 
收到积金易通讯包内的积金易启动码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代表你的公司开始注册:
 
(1)输入公司获授权人资料
(2)输入启动码及商业登记/公司注册证书号码
(3)上载「公司获授权人表格」及 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明书
 
完成此步骤后,你已成功提交注册积金易至积金易平台。平台收到你的注册申请后会发电邮/短讯通知公司获授权人启动帐户。 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积金易收到你的注册申请后会在两个工作天内发电邮/短讯通知「公司获授权人」启动账户。请预留足够时间进行注册及首次在积金易平台安排供款。

你只须在其参与的计划即将加入平台或已加入平台之后註册。 受託人会在其计划加入平台前约兩至三个月向参与计划的僱主和成员发出资讯包。 你可于资讯包中查看计划加入平台的日期。 有关日期亦会刊登于平台的网站。
 
由于强积金户口的资料只会在计划加入平台后才会于平台显示,而在计划加入平台前,有关行政工作仍然会由所属的受託人处理,而非平台,因此你无须过早于平台註册。

你可以于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的登入页面点击「启动你的帐户」,然后按指示步骤启动你的积金易。

你需要为每间公司各自注册积金易,以获取每间公司专属的积金易号码。公司的获授权人如以相同的香港身份证号码注册为公司获授权人,可同时管理两间公司的强积金帐户。在两间公司参与的计划均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获授权人可以在平台上查看两间公司的帐户资料。

如果你的香港身份证只载有出生年份,你可以采用香港身份证上显示的年份的最后一天作为你的出生日期(即 12 月 31 日)。如果你的香港身份证只载有出生年份和月份,你可以采用该月的最后一天作为你的出生日期。

积金易平台并不支援以护照于网上注册,他可以亲身前往积金易服务中心完成积金易注册手续。

如你公司所参加的计划已加入积金易平台,我们建议你尽快注册。使用平台可以让你更轻松处理强积金事宜及作出供款。

(现有已登记参加计划的雇主) 可以。你可以输入公司名称并上载注册日期之前六个月内由受托人向你公司发出的文件,例如信函或电邮,以取代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明书。

(现有已登记参加计划的雇主) 不需要。你公司的主要资料包括现时员工资料、工资组别、直接转帐供款授权设定(如有)等将会从受托人系统转移至平台。

我们建议雇主于注册积金易时使用由受托人于资讯包提供的积金易启动码。输入启动码后,系统将会自动输入部分公司资料,如公司名称、公司类别及地址等,以加快注册过程。

雇主应留意每一份由受托人寄予雇主的积金易资讯包。每份资讯包当中包含重要资料,包括在简易注册程序中的必须使用的积金易启动码。

虽然雇主只须注册积金易一次,即可管理公司所有强积金计划,但我们建议雇主保存每组启动码直至成功完成注册积金易。

如该雇员所属的强积金计划已加入积金易平台,我们建议雇员注册积金易以方便网上管理强积金,例如基金转换或提取强积金。然而,现有雇员是否已注册积金易并不会影响雇主的供款过程。

可能由于你现有的公司强积金计划帐户与你积金易帐户存在资料差异,例如公司名称、注册类型或商业登记号码/机构注册文件不同。

你可致电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或亲临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以便我们提供协助。按查阅地址及服务时间详情。

请你携带以下文件:

  1. 商业登记(BR)或合伙契约;
  2. 公司注册证明书或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
  3. 董事会决议或书面授权(附签署式样);及
  4. 受托人发出的积金易资讯包内的积金易启动码(如有)

会,当注册完成后,平台会以电邮/短讯向雇主发出通知。请于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启动你的积金易。

雇主可委任该强积金计划的现有获授权签署人作为委任「公司获授权人」表格的签署人。

当雇主使用简易注册方法(以受托人发出的积金易资讯包内提供的积金易启动码)于积金易平台注册,平台将根据受托人已转移至积金易平台的纪录进行核实。

「董事会决议」是一份会议纪录,当中应详细列明与会者的姓名、会议日期及地点,并由公司注册处登记的公司主事人或董事签署确认。

「获授权人的董事会决议」应清楚列明由该公司主事人或董事委任并授权的获授权人,以作为该公司的代表处理有关积金易平台的注册及强积金行政事宜。

  • 雇主须委任最少一名代表作为「公司获授权人」,为公司注册使用「积金易」平台(「积金易」),以及代表公司在「积金易」处理强积金事宜。

  • 「公司获授权人」将有权使用「积金易」的所有功能,包括更新公司资料、为新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缴交供款及申报雇员终止受雇等。 「公司获授权人」亦可指派其他用户为公司处理强积金事宜。

  • 现时,雇主可使用(i)委任「公司获授权人」表格 1 ;或(ii)经公司主事人或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文件,委任「公司获授权人」,以使其可代表公司执行所有关于注册「积金易」及在「积金易」处理强积金行政的事宜。 「公司获授权人」不一定须为雇主本身(例如独资经营的独资经营者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雇主的雇员。

  • 在委任「公司获授权人」时,雇主应考虑以下因素(并非详尽无遗),以确保该委任符合相关规定、安全稳妥及具备运作成效:

    1. 适当地订立「公司获授权人」的权限及保存有关文件纪录:即使已签署委任「公司获授权人」表格以委任「公司获授权人」,为秉持良好管治,雇主应确保在适用的情况下另行拟备董事会决议文件,以记录对「公司获授权人」的委任及其权限范围。草拟董事会决议文件时应审慎,以便能清晰及具体地订立「公司获授权人」的权力及权限,并确保两者不会超出在「积金易」处理强积金事宜的合理所需。董事会决议尤应清晰说明「公司获授权人」可给予的指示类别、可作出或批准的交易事项,以及任何适用的限制或保障措施,从而避免授予超出「公司获授权人」为妥善履行职责所需的权限。如没有董事会决议,雇主应确保在委任「公司获授权人」时设有同等程度的制衡机制。为确保董事会决议或制衡机制持续有效、切合现况和恰当合宜,可取的做法是定期对董事会决议或制衡机制进行检讨。

    2. 雇员个人资料的保密:「公司获授权人」将可接触雇员敏感及机密的个人资料,因此雇主应只委任有真正需要为其管理强积金的人士担任「公司获授权人」。如委任公司以外的人士作为「公司获授权人」,雇主应与该人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保密协议。有关协议应订明「公司获授权人」的责任。为确保「公司获授权人」能持续协助雇主,以及雇主能妥善地管理风险,可取的做法是委派至少一名候补「公司获授权人」(而该名候补「公司获授权人」并不是公司以外的人士)。

    3. 获得雇员的同意:委任公司以外的人士作为「公司获授权人」将令其可存取雇员的敏感个人资料,当中涉及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有关向第三者披露雇员的个人资料。雇主必须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尽早告知全体雇员有关「公司获授权人」的委任、委任的目的、「公司获授权人」的角色及其存取资料的范围(例如供款纪录等)。雇主在委任「公司获授权人」前,必须透过清晰明确的机制(例如发出专为委任事宜而设的雇员通知或让雇员填写同意表格),在雇员知情的情况下取得其明确同意,授权进行该等资料披露,否则可能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相关部门亦可能因而采取执法行动。

    4. 获委任人士的能力:雇主应委任一名在管理强积金事宜方面具有所需技巧和知识并具备诚信的人士,担任「公司获授权人」。雇主在委任「公司获授权人」时,亦应考虑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此外,建议雇主参考推荐信、证书或过往绩效,以核实获委任人士的资历,借此确定获委任人士适合并胜任有关工作,能有效及妥善管理强积金事宜。定期评核获委任人士的能力亦有助进一步减低操作风险。

    5. 「公司获授权人」妥善保管登​​入资料的责任:「公司获授权人」有责任妥善保管雇主「积金易」帐户的登入资料,避免机密资料遭未经授权的存取或泄漏。

  • 为免生疑问,雇主在考虑委任强积金附属中介人为「公司获授权人」时,上述的考虑因素亦同样适用。

  • 雇主须对其委任「公司获授权人」所涉及的一切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恪守所有适用法例、规例及指引(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以及因未经授权的指示及「积金易」帐户的不当活动而引致的潜在损失。全面的尽职审查及持续监察是妥善管理授权和操作风险的必要措施。

1 委任表格可于「积金易」网站下载。

我们建议你委派多于一名公司获授权人,以确保当唯一公司获授权人离职或无法履行其职务时,公司的强积金事宜仍能得以透过积金易平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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