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传真(3197 2988),将纸本的强积金行政表格提交予积金易平台处理。你亦可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表格。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的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后,你应使用于本网站下载及积金易服务中心索取的指定的强积金行政表格管理你的强积金。为确保顺利过渡,在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日后,将设一段为期两个月的宽限期,期间积金易平台将继续受理现有的行政表格(包括受托1人的行政表格)。
所有在两个月宽限期后收到的现有行政表格将不获受理,并可能导致你的指示被延迟处理。
如以纸本形式提交强积金行政表格,当积金易平台完成相关的强积金指示,你就会收到平台的确认通知(雇员的终止受雇及新雇员的登记除外 )。平台处理各项指示需时不同,请按此参阅积金易网站的服务承诺。
如果你以纸本形式提交强积金行政表格,但因内容不正确导致未能及时在供款日前完成供款,你有可能被视为迟交供款。因此,请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交及核实表格内容,以确保在供款期限前完成供款。建议你提早处理供款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