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及新雇员可分别透过积金易平台于网上进行新雇员登记。在雇主完成其申请部分后,积金易平台会向相关雇员发送通知,雇员可按通知于积金易平台上完成其相关部分。
请注意:雇员必须于该待办事项到期日前(即90日内)完成计划登记,否则任何已储存的资料将于到期日后自动删除。我们建议你提醒相关雇员留意到期日,并确保他们提前填妥并提交其雇员部分的资料。
有关到期日详情,雇员可参阅平台发出的通知或在他们的积金易帐户的「待办事项」中查看。
雇主亦可将雇主及雇员填妥的成员登记表格,以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传真(3197 2988) 至积金易平台,或透过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提交表格。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由于尚未注册的雇员可以一次性完成积金易注册和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当你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时,你不必确认该雇员是否已注册积金易。
为确保雇员能够顺利透过积金易平台完成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你应准确输入雇员的个人资料,包括香港身份证号码、香港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联络资料。
另外,雇员必须于到期日前(即90日内)完成计划登记,否则任何已储存的资料将于到期日后自动删除。我们建议你提醒相关雇员留意截止日期,并确保他们提前填妥并提交其相关的部分。
有关到期日详情,相关雇员可参阅平台发出的通知或在他们的积金易帐户的「待办事项」中查看。
雇员的手机号码是登记新雇员的必填项目,因此雇主必须提供该项资料。虽然电邮地址为选填项目,我们建议雇主亦提供雇员的电邮地址,让积金易平台有多一个联络雇员的途径。
积金易平台暂未有设定工资组别数量上限,这取决于雇主的实际需要设定不同的工资组别。
目前我们暂未提供核证副本服务。我们建议你在递交前,保留已填妥表格的副本。
如雇主已注册积金易,只有在相关成员登记需要跟进时,雇主才会收到通知。该通知会以电邮/短讯形式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