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

供款

如果你已与现时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令,直接付款授权指令的资料将会在计划转移期间迁移至积金易平台。你无须重新设立指令。

然而,直接付款安排可能与你现有受托人的做法略有不同,例如:当供款资料欠完整并需雇主厘清时,平台可能会就单一供款帐单/付款结算书发出多个直接扣款指示。

你可于积金易网上平台「管理计划」>「管理已登记计划」找到你直接付款授权指令的资料,请于公司参与的计划转移至平台后查阅。或者,你也可以于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中的「管理强积金」>「管理已登记计划」页面找到直接付款授权指令的资料。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你可填妥指定格式的试算表,并上载至积金易网上平台,以便同时为多名雇员提交供款资料。在登入积金易网上平台后,选择「管理供款」>「查阅供款期」,然后上载备有特定计划及供款期资料的试算表。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当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雇主应透过积金易平台继续向受托人提交供款。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雇主须使用积金易平台提供的标准档案格式以提交供款资料。

不需要,文件在提交前不需要为其加密。积金易平台会先使用传输层安全性(即TLS)通讯协定在传输时加密资料,以确保你的资料得到保护。你提交至积金易平台的资料将会被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你必须透过积金易平台设定电子直接付款授权(eDDA)/直接付款授权(DDA)。你可以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内的「管理计划」>「管理已登记计划」完成和提交申请。你亦可透过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管理强积金」>「管理已登记计划」完成和提交申请。

注意:直接付款安排可能与你现有受托人的做法略有不同,例如,当供款资料欠完整并需雇主厘清时,平台可能会就单一供款帐单/付款结算书发出多个直接扣款指示。

不可以,积金易自助服务站不会收取纸本支票及付款结算书。
 
所有纸本支票及付款结算书必须邮寄至积金易平台(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或透过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提交。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可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提供付款资料:
  1. 前往「管理供款」> 「作出供款」
  2. 选择适用的计划及工资组别,然后点击「继续选择帐单」
  3. 选择适用的付款方式并输入付款资料,例如银行名称、支票号码等。
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积金易服务中心不接受任何现金供款。你可把供款支票放入积金易服务中心内的投递箱,或于积金易平台以电子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不可以。供款支票须邮寄至办事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或透过三间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提交(详情见www.empf.org.hk)。我们建议你使用平台提供的电子方法供款,既方便、又快捷。

你可以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在「管理供款」页面的「查阅供款期」中查阅付款状态。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不需要,支票收款人(抬头)不须作任何改动。至于支票抬头的名称,你可以联系该计划的受托人了解详情。

在登入积金易网上平台后,你可于「管理供款」>「查阅供款期」下,查阅供款纪录及其状况。在选择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后,已提交的供款纪录及其状况会于积金易网上平台显示出来。详情请参阅相关网上平台使用指南

当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该计划的行政服务事宜将由积金易平台执行。参与雇主及计划成员须即时起向积金易平台提交强积金指示,包括供款资料及付款,而不应再提交指示予其受托人。供款支票须邮寄至积金易办事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或透过三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提交(详情见www.empf.org.hk)。
 
提交予受托人的指示将可能会被延迟执行或拒绝处理。

我们鼓励雇员注册积金易以便他们在网上管理强积金。然而,即使雇员没有注册,亦不会影响雇主在积金易平台的供款程序。

使用公司内部支薪系统的雇主应检视其系统所制作的付款结算书(供款档案)是否符合积金易平台的要求。 如雇主主没有与积金易平台对接的技术规格,你可以透过链接填写电子表格来索取。
 
如该支薪系统尚未能与积金易平台衔接,雇主可选择于积金易平台直接填写并提交供款资料。

雇主无需设置防火墙以进行档案上载。雇主只须登入积金易平台上载档案。
 
另外,雇主可以在技术规格中找到关于透过应用程式介面(即API)传输档案的安全性要求。你可按此注册以获取技术规格。

如果认可合作夥伴是本身拥有薪资系统的雇主,他们可以透过标准应用程式介面(即API)提交供款资料,或登入积金易平台上载供款档案。
 
如果认可合作夥伴是薪资系统外判商或供应商,他们可以代表其客户(雇主)直接透过标准应用程式介面(即API)提交供款资料。但薪资系统外判商或供应商不能直接上载供款档案。他们需要将供款档案传送给客户(雇主),客户再透过积金易平台上載档案。

你可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在「管理供款」>「查阅拖欠供款及附加费纪录」下查阅未支付的拖欠供款纪录。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在你公司所参与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你可登入积金易平台,于「我的帐户」>「我的信件及报表」内找到相关的通知书。

当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雇主可按此,向积金易平台提出反对。
 
雇主应在附加费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十四天内,按照积金易平台或积金局的《反对附加费表格》中的指示,向积金易平台或积金局提供所需资料和证明文件。 

雇主可于积金易平台为不同组别的雇员选择及设定预设的自愿性供款计算方法。

请浏览网页「付款方法」,以取得透过积金易平台向各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的详细资料。

就雇主及一般雇员供款而言,积金易平台将根据雇主提供的有关入息及╱或基本薪金,以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两个小数位计算及处理实际的供款额。

就自雇人士而言,积金易平台将根据自雇人士提供的有关入息,以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两个小数位计算及处理实际的供款额。

例子1(整数数字)
如一名雇员的有关入息为$12,011,其供款金额为$12,011 x 5% = $600.55。

因此,此例子毋须以四捨五入计算。

例子2(非整数数字)
如一名雇员的有关入息为$12,011.5,其供款金额为$12,011.5 x 5% = $600.575。

积金易平台会以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两个小数位计算出此供款金额为$600.58。

例子3(非整数数字)
如一名雇员的有关入息为$12,022.05,其供款金额为$12,022.05 x 5% = $601.1025。

积金易平台会以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两个小数位计算出此供款金额为$601.10。

为确保你的供款得以妥善处理,请于提交付款结算书前,确定相关雇员的自愿性供款已妥善设定。

如果发现积金易平台上的供款纪录有误,请致电积金易供款查询专线(热线电话:3197 2834;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 ,公众假期除外)或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或电邮至积金易客户服务(enquiry@support.empf.org.hk)以便我们提供协助。

可以。你可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下载供款报告:

积金易网上平台:

  1. 前往「管理供款」>「查阅供款期」
  2. 选择你希望生成报告的强积金计划,然后点击「已结算供款」以下载报告。

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1. 前往「管理强积金」>「查阅供款期」
  2. 选择你希望生成报告的强积金计划,然后点击「已结算供款」以下载报告。

可以。你可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下载供款报告:

积金易网上平台:

  1. 前往「管理供款」>「查阅供款期」
  2. 选择你希望生成报告的强积金计划,然后点击「已结算供款」以下载报告。

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1. 前往「管理强积金」>「查阅供款期」
  2. 选择你希望生成报告的强积金计划,然后点击「已结算供款」以下载报告。

如果你使用的是批量文件上载,在提交付款指示之前,你仍可以重新上载包含修正数据的批量文件。然而,如果数据是通过平台直接提交的,你将无法直接在平台上修改数据,必须提交纸本表格来要求更新。

我们建议雇主就各工资组别的供款帐单分开付款。此外,为确保供款能准确配对至相应的工资组别及供款帐单,不同公司的雇员强积金供款亦应以各自公司的名义分开提交。

如果你已设置自动转帐/直接付款授权缴交每月强积金供款,但你的积金易帐户仍显示未缴交供款的提示,这可能是因为你的指定银行处理付款与供款截止时间存在时间差。如果你已在供款日前提交供款资料并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毋须理会该提示。

如需进一步协助,请致电积金易客户服务热线183 26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查询。

若用户拥有相应权限,可以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或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更新有关计划每次付款的金额上限。
 
积金易网上平台:
  1. 前往「管理计划」 > 「管理已参加的计划」
  2. 选取适用计划,点击「预设付款方法」分页并更新金额上限。
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1. 前往「管理强积金」>「管理已登记计划」
  2. 选取适用计划,点击「预设付款方法」分页并更新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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