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提取

基于保安理由及保障你的权益,某些行政指示(如权益提取或转移)需要额外的身分验证。

请按以下步骤于网上验证你的身分:

  1. 下载及登记 「智方便」(如你没有「智方便」户口)
  2. ,然后选择「智方便」
  3. 依照萤幕上的步骤,使用「智方便」登入 积金易平台。

如你在进行网上身分验证时遇到任何困难,可亲临我们的积金易服务中心寻求协助。

当你完成以上步骤后,我们将继续处理你的申请。

可以,如果你有任何无人申索权益,你可以在主页的右上角「待办事项」中找到相关资料及提交申请取回无人申索权益。

你可以透过连结提供所需資料和证明文件,为已故成员提出申索。
 
你亦可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传真(3197 2988),或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申索表格和证明文件予积金易平台处理。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是,你可继续透过积金易平台提交对冲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申请。详情请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任何长期服务金/遣散费对冲次序更改,或会影响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资助计划的资助金额。有关「对冲」安排资助计划的详情,请浏览劳工处网页

在实施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后,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总额(即长期服务金/遣散费转制前部分及转制后部分的总和)仍以390,000港元为上限。如果雇员的长期服务金/遣散费总额超过390,000港元上限,超出上限的部分将从转制后部分扣减。有关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支付条件及计算方法,详情请浏览劳工处网页

根据强积金法例规定,计划成员需年满65岁,或符合下列特定情况,方可提取由强制性供款所累积的强积金﹕

  • 年满60岁后提早退休
  • 永久性地离开香港
  • 身故
  •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 罹患末期疾病
  • 帐户结余少于5,000港元

根据强积金法例规定,计划成员需年满65岁,或符合下列特定情况,方可提取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

  • 年满60岁后提早退休
  • 永久性地离开香港
  • 身故
  •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 罹患末期疾病
  • 帐户结余少于5,000港元

你可透过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或积金易网上平台提交你的提取申请。

如选择使用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登入后选择「我的强积金」>「提取权益」>「提取自愿性供款」。

如选择使用积金易网上平台,在登入后则需选择「管理强积金」>「提取权益」>「提取自愿性供款」。

你亦可以透过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亲临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请按了解详细地址)。

你仍可透过纸本表格提交你的提取申请。然而,我们强烈建议你注册积金易,以获得更佳和更便捷的强积金管理体验。

网上注册积金易,只需三个简单步骤:

  1. 使用「智方便」完成身分验证
  2. 填写个人资料
  3. 建立用户名称和密码

详情参阅相关使用指南。

如你在注册积金易时遇到困难 ,你可前往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或18个积金易自助服务站。积金易大使将乐意为你提供协助。按查阅地址及服务时间。

当你提取强积金时,你需透过积金易平台提交提取申请。当平台完成提取的行政程序后,付款将由你的受托人进行。

若你欲提取强积金的强积金计划尚未加入积金易平台,你需要直接向你的受托人提交提取申请。

强积金法例规定,如计划成员年满60岁并已终止所有受雇及自雇工作,并作出法定声明表示无意再次受雇或自雇,则可以申请提早退休并提取强积金。

查阅有关申请的详情。

你可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或积金易网上平台提交提取强积金权益申请。

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1. 「我的强积金」 > 「提取权益」
  2. 点击「申索强积金权益」并选择「提早退休」为申索理由
  3. 选择想要提取权益的强积金帐户。

积金易网上平台:

  1. 「管理强积金」 > 「提取权益」
  2. 点击「申索强积金权益」并选择「提早退休」为申索理由
  3. 选择想要提取权益的强积金帐户。

根据强积金法例规定,计划成员欲申请提取强积金内的小额结余,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只在一个强积金计划内存有强积金,而结余不超过5,000港元;及
  2. 计划成员提出申请提取强积金的日期,须距离最后一个供款日至少12个月;及
  3. 作出法定声明指日后无意再受雇或自雇。

查阅有关申请的详情。

你可按以下步骤透过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或积金易网上平台提交提取强积金小额结余的申请。

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

  1. 「我的强积金」 > 「提取权益」
  2. 点击「申索强积金权益」并选择「小额结余(港币)」为申索强积金权益的理由
  3. 选择想要提取权益的强积金帐户。

积金易网上平台:

  1. 「管理强积金」 > 「提取权益」
  2. 点击「申索强积金权益」并选择「小额结余(港币)」为申索强积金权益的理由
  3. 选择想要提取权益的强积金帐户。

你可透过积金易平台递交提取申请。如选择使用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序,登入后选择「我的强积金」>「提取权益」。
 
你亦可以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传真(3197 2988)或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以纸本形式向积金易平台提交申请。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积金易平台不会就你的提取申请收取任何手续费。

然而,每个强积金计划就分期提取强积金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设定或安排,因此在提交申请前,计划成员应先向受托人查询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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