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纸本表格递交安排

在强积金计划转移至积金易平台后,雇主或成员应使用指定的强积金行政表格管理其强积金。
 
强积金行政表格可于积金易网站下载。

你可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传真(3197 2988),将纸本的强积金行政表格提交予积金易平台处理。你亦可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表格。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是的,所有表格和文件都应该放在密封的信封里,以确保文件保密和避免文件在运送时损毁。请在信封面和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号码/计划编号和公司名称/成员姓名 。
 
如果你没有信封,可向职员索取。

收集强积金文件的投递箱设于积金易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星期一至五)及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星期六)。
 
请注意,收集更改投资指示表格的截止时间为下午四时(星期一至五,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于下午四时前提交的已填妥表格,将于同一个工作日处理。如积金易平台于工作天的截止时间或之后或于非工作天的任何时间收到指示,该指示将被视为于下一个工作天才收到。

你可以透过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丶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传真(3197 2988),将已填妥的纸本强积金行政表格提交予积金易平台处理。你亦可以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表格。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的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后,你应使用于本网站下载及积金易服务中心索取的指定的强积金行政表格管理你的强积金。为确保顺利过渡,在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日后,将设一段为期两个月的宽限期,期间积金易平台将继续受理现有的行政表格(包括受托1人的行政表格)。

所有在两个月宽限期后收到的现有行政表格将不获受理,并可能导致你的指示被延迟处理。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