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本表格递交安排
你可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传真(3197 2988),将纸本的强积金行政表格提交予积金易平台处理。你亦可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表格。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可以透过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丶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传真(3197 2988),将已填妥的纸本强积金行政表格提交予积金易平台处理。你亦可以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表格。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的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后,你应使用于本网站下载及积金易服务中心索取的指定的强积金行政表格管理你的强积金。为确保顺利过渡,在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日后,将设一段为期两个月的宽限期,期间积金易平台将继续受理现有的行政表格(包括受托1人的行政表格)。
所有在两个月宽限期后收到的现有行政表格将不获受理,并可能导致你的指示被延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