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透过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传真(3197 2988),将纸本的强积金行政表格提交予积金易平台处理。你亦可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表格。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可以透过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丶电邮(forms@support.empf.org.hk)或传真(3197 2988),将已填妥的纸本强积金行政表格提交予积金易平台处理。你亦可以亲临积金易服务中心提交表格。请按此了解详细地址。
你的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后,你应使用于本网站下载及积金易服务中心索取的指定的强积金行政表格管理你的强积金。为确保顺利过渡,在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日后,将设一段为期两个月的宽限期,期间积金易平台将继续受理现有的行政表格(包括受托1人的行政表格)。
所有在两个月宽限期后收到的现有行政表格将不获受理,并可能导致你的指示被延迟处理。
可以,你可透过纸本表格提交指示。然而,我们建议你透过积金易流动应用程式或积金易网上平台提交指示,你便可随时查阅指示的最新状态。
如以纸本形式提交强积金行政表格,当积金易平台完成相关的强积金指示,平台会根据你已设定的偏好通讯方式,透过纸本、电邮或短讯向你发送通知。平台处理各项指示需时不同,请参阅积金易网站的服务承诺。
如果你希望接收电子通知,我们强烈建议你注册积金易并在平台上设定你的偏好通讯方式。
如果雇主以纸本形式提交与雇员相关的强积金行政表格,平台只会在需要雇员进一步处理强积金行政事宜时通知相关雇员。
请带同你的香港身份证及已登记的「智方便」帐户以进行身分验证。
我们建议你按此进行网上预约,以缩短轮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