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支票存款机及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提交供款资料后于提供的银行帐户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就新申请直接付款授权的申请者而言,如你的银行帐户为综合理财帐户,则你的储蓄帐户将被预设为设定直接付款授权指示的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个别供款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即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在供款日或之前送达积金易平台。
须确保你的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如转帐帐户设定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收款人名称:
「BEA (MPF) Master Trust Scheme」
。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并电邮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并在积金易平台进行付款指示时提交。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支票存款机及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恕不接受期票。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如欲获取 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指定银行户口详情,请致电 2211 1777。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且成员于平台登记该计划后,该成员将获取一个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且成员于平台登记该计划后,该成员将获取一个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于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就新申请直接付款授权的申请者而言,如你的银行帐户为综合理财帐户,则你的储蓄帐户将被预设为设定直接付款授权指示的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自雇人士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以下日期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
自雇人士 :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
BEA (MPF) Master Trust Scheme
」。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请在电子支票「备注」栏提供你的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建议使用,如有)或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电邮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请在电子支票「备注」栏提供你的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建议使用,如有)或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在积金易平台进行付款指示时提交。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电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如欲获取 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指定银行户口详情,请致电 2211 1777。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或「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以及积金易「僱主帐户号码」。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上载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支票存款机及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如欲获取 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指定银行户口详情,请致电 2211 1777。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或「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上载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无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提交供款资料后于提供的银行帐户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就新申请直接付款授权的申请者而言,如你的银行帐户为综合理财帐户,则你的储蓄帐户将被预设为设定直接付款授权指示的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个别供款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即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在供款日或之前送达积金易平台。
须确保你的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如转帐帐户设定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收款人名称:
「BEA (MPF) Value Scheme 」
。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并电邮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并在积金易平台进行付款指示时提交。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支票存款机及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恕不接受期票。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如欲获取 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指定银行户口详情,请致电 2211 1777。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且成员于平台登记该计划后,该成员将获取一个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且成员于平台登记该计划后,该成员将获取一个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于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就新申请直接付款授权的申请者而言,如你的银行帐户为综合理财帐户,则你的储蓄帐户将被预设为设定直接付款授权指示的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自雇人士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以下日期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
自雇人士 :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
BEA (MPF) Value Scheme
」。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电邮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在积金易平台进行付款指示时提交。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电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的帐单缴费服务:
登入中国银行网上银行;
选择「缴付帐单」 >「我的帐单」;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名称」:选择「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帐单类别」选择「01.强积金供款」;
输入缴付金额 及 在「备注」栏输入 (i)「付款结算书」中的「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16位数字 ,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参考编号
」(16位数字 ,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iii)「
雇主帐户号码
」(8位数字,可于「管理供款」>「作出供款」找到),然后按「提交」;
若未能提供相关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存支票机
: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中国银行银行(香港)存支票机入帐。
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选择「缴付商户帐单」;
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选择「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于「缴费单类别」栏输入「01」;
于「缴费单编号」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建议使用,BLD后的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建议使用,RSD后的16位数字)或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提交」;
完成后把付款确认通知的相片上载于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入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付款。如你未有 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指定银行户口详情,请致电 (852) 3999-5555。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积金易平台「提交参考编号」或「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上载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雇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 (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 :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以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线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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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提交供款资料后于提供的银行帐户被扣除。
公司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个别供款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即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在供款日或之前送达积金易平台。
须确保你的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如转帐帐户设定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收款人名称: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并电邮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并在积金易平台进行付款指示时提交。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详情有待发布。
暂不适用
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的帐单缴费服务:
登入中国银行网上银行;
选择「缴付帐单」 >「我的帐单」;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名称」:选择「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帐单类别」选择「01.强积金供款」;
输入缴付金额 及 (i)「付款结算书」中的「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参考编号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iii)「 雇主帐户号码 」(8位数字,可于「供款」>「供款纪录」找到),然后按「提交」, 若未能提供相关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2.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3.
存支票机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中国银行(香港)存支票机入帐。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选择「缴付商户帐单」;
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选择「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于「缴费单类别」一栏中输入「01」;
于「缴费单编号」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建议使用,BLD后的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建议使用,RSD后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提交」;
完成后把付款确认通知的相片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入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进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成员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 选择「我的帐户」 > 「强积金帐户管理」 > 选择你想设定直接扣帐的计划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帐」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线下提交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于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自雇人士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以下日期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
自雇人士 :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1.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如你未有 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指定银行户口详情,请致电 (852) 3999-5555。
2.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3.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
4.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1.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电邮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2.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在积金易平台进行付款指示时提交。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电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详情有待发布。
暂不适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支票存款机及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于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自雇人士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即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在供款日或之前送达积金易平台。
须确保你的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如转帐帐户设定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如你首次预先登记以转数快为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作出供款,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转数快申请表格」 表格,并透过以下途径提交申请: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当完成转数快预先登记,请透过转数快完成供款:
登入你的网上理财银行;
选择「转数快付款」;
在填入「转数快ID」一栏填写计划的转数快识别码112759022;
输入付款金额;
于「备注」栏输入你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以便向收款人提供付款讯息;
请撷取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之后回到积金易平台进行转数快付款的页面,并上载图像作为证明文件。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预留足够时间处理转数快申请。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支票存款机及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2.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恕不接受期票。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于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自雇人士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以下日期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
自雇人士 :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如你首次设定以转数快为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作出供款,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转数快申请表格」 表格,并透过以下途径提交:
·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 电邮 :forms@support.empf.org.hk
· 传真 :(852) 3197 2988
当完成转数快设定,请透过转数快完成供款:
1. 登入你的网上理财银行;
2. 选择「转数快付款」;
3. 在填入「转数快ID」一栏填写计划的转数快识别码112759022;
4. 输入付款金额;
5. 于「备注」栏输入你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以便向收款人提供付款讯息;
6. 请撷取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之后回到积金易平台进行转数快付款的页面,并上载图像作为证明文件。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预留足够时间处理转数快申请。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存支票机
: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中国银行银行(香港)存支票机入帐。
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选择「缴付商户帐单」;
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选择「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于「缴费单类别」栏输入「01」;
于「缴费单编号」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建议使用,BLD后的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建议使用,RSD后的16位数字)或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提交」;
完成后把付款确认通知的相片上载于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入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你可直接向 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 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提供的指定银行户口付款,详情请致电2533 5522。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积金易平台「提交参考编号」或「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上载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雇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 (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 :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以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线下提交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无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提交供款资料后于提供的银行帐户被扣除。
公司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个别供款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即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在供款日或之前送达积金易平台。
须确保你的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如转帐帐户设定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收款人名称:
「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并电邮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并在积金易平台进行付款指示时提交。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 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详情有待发布。
暂不适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2.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3.
存支票机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中国银行(香港)存支票机入账。
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选择「缴付商户帐单」;
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选择「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于「缴费单类别」一栏中输入「01」;
于「缴费单编号」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建议使用,BLD后的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建议使用,RSD后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提交」;
完成后把付款确认通知的相片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进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成员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 选择「我的帐户」 > 「强积金帐户管理」 > 选择你想设定直接扣帐的计划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帐」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线下提交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于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自雇人士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以下日期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
自雇人士 :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1. 你可直接向 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 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提供的指定银行户口付款,详情请致电2533 5522。
2.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3.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
4.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
「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1.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电邮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2. 请在电子支票「备註」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在积金易平台进行付款指示时提交。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电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账。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 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详情有待发布。
暂不适用
信安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的帐单缴费服务:
登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或 恒生银行网上银行;
选择「缴付帐单」 >「我的帐单」;
「商户代码」:选择「Principal Trust」;
「帐单类别」:选择「03 PTC-MPF S800」;
在「帐单号码」栏输入「 雇主帐户号码 」(8位数字,可于「管理供款」>「作出供款」找到);
输入缴付金额;
在「备注」栏输入 (i)「付款结算书」中的「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参考编号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然后按「提交」;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
信安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存支票机 :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存支票机入账。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1. 选择「缴付帐单」;
2. 「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3. 「缴费商户」:选择「信安信托(亚洲)有限公司」;
4. 「帐单类别」:选择「 03 信安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
5. 输入支票金额;
6. 「帐单户口号码」:输入积金易「 雇主帐户号码 」(8位数字);
7. 请列印付款确认通知,并在空白位置写上「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BLD+16位数字)或 积金易「 提交参考编号 」(RSD+16位数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8.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入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雇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 (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 :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以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线下提交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信安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提交供款資料後於提供的銀行帳戶被扣除。
公司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個別供款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信安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的帐单缴费服务:
登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或 恒生银行网上银行;
选择「缴付帐单」 >「我的帐单」;
「商户名称」:选择「Principal Trust」;
「帐单类别」:选择「03 PTC-MPF S800」;
在「帐单号码」栏输入「 成员帐户号码 」(8位数字,可于「供款」>「供款纪录」找到);
输入缴付金额;
在「备注」栏输入 (i)「付款结算书」中的「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参考编号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然后按「提交」;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信安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2.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3.
存支票机
: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存支票机入帐。
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选择「缴付帐单」;
「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信安信托(亚洲)有限公司」;
「帐单类别」:选择「 03 信安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
输入支票金额;
「帐单户口号码」:输入积金易「 成员帐户号码 」(8位数字);
请列印付款确认通知,并在空白位置写上「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BLD+16位数字)或 积金易「 提交参考编号 」(RSD+16位数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入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进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成员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 选择「我的帐户」 > 「强积金帐户管理」 > 选择你想设定直接扣帐的计划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帐」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线下提交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信安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于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自雇人士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以下日期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
自雇人士 :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1. 透过积金易雇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 (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 :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以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2. 透过线下提交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新地强积金雇主营办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提交供款资料后于提供的银行帐户被扣除。
公司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个别供款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即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在供款日或之前送达积金易平台。
须确保你的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如转账帐户设定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渣打信托(香港)有限公司 – SHKP MPF」。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1.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及
2.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或
3.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支票存款机及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2.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信安强积金 - 明智之选 的帐单缴费服务:
登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或 恒生银行网上银行;
选择「缴付帐单」 >「我的帐单」;
「商户代码」:选择「Principal Trust」;
「帐单类别」:选择「04 PTC-MPF Smart Plan」;
在「帐单号码」栏输入「 雇主帐户号码 」(8位数字,可于「管理供款」>「作出供款」找到);
输入缴付金额;
在「备注」栏输入 (i)「付款结算书」中的「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参考编号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然后按「提交」;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信安强积金 - 明智之选」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存支票机 :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存支票机入帐。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1. 选择「缴付帐单」;
2. 「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3. 「缴费商户」:选择「信安信托(亚洲)有限公司」;
4. 「帐单类别」:选择「 04 信安-明智之选 」;
5. 输入支票金额;
6. 「帐单户口号码」:输入积金易「 雇主帐户号码 」(8位数字);
7. 请列印付款确认通知,并在空白位置写上「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BLD+16位数字)或 积金易「 提交参考编号 」(RSD+16位数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8.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入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雇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 (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 :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线下提交
请浏览积金易网页的「
表格中心
」,下载并填妥
「信安强积金 - 明智之选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电邮 :forms@support.empf.org.hk
传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提交供款资料后于提供的银行帐户被扣除。
公司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个别供款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即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在供款日或之前送达积金易平台。
须确保你的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如转帐帐户设定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信安强积金 - 明智之选 的帐单缴费服务:
登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或 恒生银行网上银行;
选择「缴付帐单」 >「我的帐单」;
「商户名称」:选择「Principal Trust」;
「帐单类别」:选择「04 PTC-MPF Smart Plan」;
在「帐单号码」栏输入「 成员帐户号码 」(8位数字,可于「供款」>「供款纪录」找到);
输入缴付金额;
在「备注」栏输入 (i)「付款结算书」中的「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参考编号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然后按「提交」;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信安强积金 - 明智之选」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2.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3.
存支票机
: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存支票机入帐。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选择「缴付帐单」;
「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信安信托(亚洲)有限公司」;
「帐单类别」:选择「 04 信安-明智之选 」;
输入支票金额;
「帐单户口号码」:输入积金易「 成员帐户号码 」(8位数字);
请列印付款确认通知,并在空白位置写上「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BLD+16位数字)或 积金易「 提交参考编号 」(RSD+16位数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入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进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成员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 选择「我的帐户」 > 「强积金帐户管理」 > 选择你想设定直接扣帐的计划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帐」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线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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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填妥
「信安强积金 - 明智之选 - 直接付款授权」
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提交: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传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于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自雇人士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以下日期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
自雇人士 :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信安强积金 - 易富之选 的帐单缴费服务:
登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或 恒生银行网上银行;
选择「缴付帐单」 >「我的帐单」;
「商户代码」:选择「Principal Trust」;
「帐单类别」:选择「05 PTC-MPF Simple」;
在「帐单号码」栏输入「 雇主帐户号码 」(8位数字,可于「管理供款」>「作出供款」找到);
输入缴付金额;
在「备注」栏输入 (i)「付款结算书」中的「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参考编号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然后按「提交」;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雇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 (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 :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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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传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提交供款资料后于提供的银行帐户被扣除。
公司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个别供款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即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在供款日或之前送达积金易平台。
须确保你的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如转账帐户设定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信安强积金 - 易富之选 的帐单缴费服务:
登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或 恒生银行网上银行;
选择「缴付帐单」 >「我的帐单」;
「商户名称」:选择「Principal Trust」;
「帐单类别」:选择「05 PTC-MPF Simple」;
在「帐单号码」栏输入「 成员帐户号码 」(8位数字,可于「供款」>「供款纪录」找到);
输入缴付金额;
在「备注」栏输入 (i)「付款结算书」中的「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参考编号 」(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然后按「提交」;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信安强积金 – 易富之选」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2.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3.
存支票机
: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存支票机入账。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选择「缴付帐单」;
「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信安信托(亚洲)有限公司」;
「帐单类别」:选择「 05 信安-易富之选 」;
输入支票金额;
「帐单户口号码」:输入积金易「 成员帐户号码 」(8位数字);
请列印付款确认通知,并在空白位置写上「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BLD+16位数字)或 积金易「 提交参考编号 」(RSD+16位数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或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入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进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两个使用直接扣帐的付款方法:
透过积金易成员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 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 选择「我的帐户」 > 「强积金帐户管理」 > 选择你想设定直接扣帐的计划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帐」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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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传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如你较早前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则毋须再次设定。款项将在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于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
银行或需时3至6星期以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就自雇人士帐户类别而言,为免延误供款而导致被视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继续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将会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的现有的直接付款户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我们将在以下日期于你指定的银行户口进行扣帐:
自雇人士 :在下一个供款期完结前(如果该供款日期为公众假期,该付款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
须确保你的银行帐户有足够款项扣帐。如扣帐不成功,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
「信安强积金 – 易富之选」
。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及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 或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请注意,银行柜台不接受供款支票)
邮寄 :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 :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 此 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存支票机 : 透过受托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存支票机入账。于存支票机的萤幕上:
1. 选择「缴付帐单」;
2. 「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3. 「缴费商户」:选择「信安信托(亚洲)有限公司」;
4. 「帐单类别」:选择「 05 信安-易富之选 」;
5. 输入支票金额;
6. 「帐单户口号码」:输入积金易「 雇主帐户号码 」(8位数字);
7. 请列印付款确认通知,并在空白位置写上「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 」(BLD+16位数字)或 积金易「 提交参考编号 」(RSD+16位数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项所需的资料,你的供款将会被延误或无法处理
8. 请上载付款确认通知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入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