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友邦 ( 信托 ) 有限公司 - 优选」。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成员):任何中银香港或汇丰银行的存支票机(请勿透过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a. 中银香港存支票机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友邦强积金」
「缴费单类别」:输入「06 - 强积金供款」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b. 汇丰银行存支票机
选择「缴付账单」
「缴费的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
「缴费商户」:选择「友邦强积金」
「账单类别」:选择「06 强积金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在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然后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就自雇人士而言,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友邦 ( 信托 ) 有限公司 - 优选」。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中银香港或汇丰银行的存支票机(请勿透过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a. 中银香港存支票机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友邦强积金」
「缴费单类别」:输入「06 - 强积金供款」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b. 汇丰银行存支票机
选择「缴付账单」
「缴费的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
「缴费商户」:选择「友邦强积金」
「账单类别」:选择「06 强积金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在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然后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成员)
致电2200 62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9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友邦强积金优选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100 18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友邦强积金优选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友邦强积金优选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自雇人士 :每月及每年直接扣帐日分别将预设为每月的22 日及每年的11 月22 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友邦强积金优选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中银香港企业网上银行(只适用于中银香港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中银香港企业网上银行平台
于选单选择「支付」
选择「缴付账单」
选择扣账账户
「商户名称」:输入「友邦强积金*」
于要求输入参考编号的栏位: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点击「确认」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提交」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汇丰网上理财 (只适用于汇丰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汇丰网上理财
选择「缴费或交税」>「付款至新商户」
「商户名称」: 选择「AIA MPF」
「账单户口号码」: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成员)
中银香港网上银行(只适用于中银香港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中银香港网上银行
于选单选择「转账及缴费」>「缴付账单」
选择「缴付新账单」
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选择「友邦强积金*」
「账单编号」: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缴付金额」: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汇丰网上理财 (只适用于汇丰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汇丰网上理财
选择「缴费或交税」>「付款至新商户」
「商户名称」: 选择「AIA MPF」
「账单户口号码」: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登记帐单
若未曾登记帐单,请致电18013或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然后按照指示完成登记:
「商户编号」:6347
「商户名称」:友邦强积金
「账单号码」:「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账单号码」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进行缴费
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
选择「缴付账单」
选择相应强积金帐单
输入缴付金额并确认付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成员)
登记帐单
若未曾登记帐单,请致电18013或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然后按照指示完成登记:
「商户编号」:6347
「商户名称」:友邦强积金
「账单号码」:「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进行缴费
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
选择「缴付账单」
选择相应强积金帐单
输入缴付金额并确认付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AMTD强积金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自动柜员机:任何具备支票存款服务的花旗银行自动柜员机
于自动柜员机萤幕上选择支票存款服务,按照萤幕上的指示逐步操作,直至完成整个流程。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动柜员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就自雇人士而言,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AMTD强积金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自动柜员机:任何具备支票存款服务的花旗银行自动柜员机
于自动柜员机萤幕上选择支票存款服务,按照萤幕上的指示逐步操作,直至完成整个流程。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动柜员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172 0909(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AMTD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致电2172 0909(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AMTD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AMTD 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AMTD 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AMTD强积金计划 」。
以下提供两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请在电子支票「备注」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电邮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
请在电子支票「备注」栏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并在积金易平台进行付款指示时提交。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 不要 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 不应 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电子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AMTD强积金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Manulife RetireChoice (MPF) Scheme」。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自动柜员机:任何具备支票存款服务的花旗银行自动柜员机
于自动柜员机萤幕上选择支票存款服务,按照萤幕上的指示逐步操作,直至完成整个流程。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动柜员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就自雇人士而言,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Manulife RetireChoice (MPF) Scheme」。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自动柜员机:任何具备支票存款服务的花旗银行自动柜员机
于自动柜员机萤幕上选择支票存款服务,按照萤幕上的指示逐步操作,直至完成整个流程。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动柜员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298 9000(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 宏利退休精选(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298 909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宏利退休精选(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宏利退休精选(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宏利退休精选(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Manulife RetireChoice (MPF)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Manulife RetireChoice (MPF)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BCT Strategic MPF Scheme」。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自动柜员机:任何具备支票存款服务的花旗银行自动柜员机
于自动柜员机萤幕上选择支票存款服务,按照萤幕上的指示逐步操作,直至完成整个流程。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动柜员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就自雇人士而言,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BCT Strategic MPF Scheme」。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自动柜员机:任何具备支票存款服务的花旗银行自动柜员机
于自动柜员机萤幕上选择支票存款服务,按照萤幕上的指示逐步操作,直至完成整个流程。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动柜员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298 93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BCT强积金策略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致电2298 9333(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BCT强积金策略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 强积金策略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强积金策略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BCT Strategic MPF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BCT Strategic MPF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BCT 积金之选」。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银行分行: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就自雇人士而言,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BCT积金之选」。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动柜员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298 9333(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BCT 积金之选」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298 93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BCT 积金之选」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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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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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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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BCT积金之选」。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BCT积金之选」。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登入你的网上银行
选择转数快付款
于要求输入转数快识别代号的栏位:输入本计划转数快识别码 - 101208312
输入付款金额
于「备注」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请勿输入任何转数快识别码)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登入你的网上银行
选择转数快付款
于要求输入转数快识别代号的栏位:输入本计划转数快识别码 - 101208312
输入付款金额
于「备注」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请勿输入任何转数快识别码)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备注」栏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登记帐单
若未曾登记帐单,请致电18013或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然后按照指示完成登记:
「商户编号」:6289
「商户名称」:BCT 积金之选
「账单号码」:「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银联信托有限公司的强积金计划编号(11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进行缴费
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
选择「缴付账单」
选择相应强积金帐单
输入缴付金额并确认付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银联信托有限公司的强积金计划编号(11位数字)可在受托人发出的文件(例如年度报表)或他们的网上平台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的强积金帐户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登记帐单
若未曾登记帐单,请致电18013或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然后按照指示完成登记:
「商户编号」:6289
「商户名称」:BCT 积金之选
「账单号码」:「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银联信托有限公司的强积金计划编号(11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账单号码」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进行缴费
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
选择「缴付账单」
选择相应强积金帐单
输入缴付金额并确认付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银联信托有限公司的强积金计划编号(11位数字)可在受托人发出的文件(例如年度报表)或他们的网上平台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BCT(强积金)行业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银行分行: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BCT(强积金)行业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动柜员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298 9333(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BCT (强积金) 行业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298 93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BCT(強積金)行業計劃」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强积金)行业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强积金)行业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BCT(强积金)行业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 BCT(强积金)行业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登入你的网上银行
选择转数快付款
于要求输入转数快识别代号的栏位:输入本计划转数快识别码 - 101035814
输入付款金额
于「备注」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请勿输入任何转数快识别码)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登入你的网上银行
选择转数快付款
于要求输入转数快识别代号的栏位:输入本计划转数快识别码 - 101035814
输入付款金额
于「备注」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请勿输入任何转数快识别码)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备注」栏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登记帐单
若未曾登记帐单,请致电18013或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然后按照指示完成登记:
「商户编号」:6291
「商户名称」:BCT(强积金)行业计划
「账单号码」:「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银联信托有限公司的强积金计划编号(11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账单号码」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进行缴费
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
选择「缴付账单」
选择相应强积金帐单
输入缴付金额并确认付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银联信托有限公司的强积金计划编号(11位数字)可在受托人发出的文件(例如年度报表)或他们的网上平台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登记帐单
若未曾登记帐单,请致电18013或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然后按照指示完成登记:
「商户编号」:6291
「商户名称」:BCT(强积金)行业计划
「账单号码」:「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银联信托有限公司的强积金计划编号(11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进行缴费
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
选择「缴付账单」
选择相应强积金帐单
输入缴付金额并确认付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银联信托有限公司的强积金计划编号(11位数字)可在受托人发出的文件(例如年度报表)或他们的网上平台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的强积金帐户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211 1777(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211 1777(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EA (MPF) Industry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EA (MPF) Industry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211 1777(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211 1777(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EA (MPF) Master Trust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EA (MPF) Master Trust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211 1777(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211 1777(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EA (MPF) Value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BEA (MPF) Value Scheme」。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银行分行:任何一间中银香港分行的柜位
存支票机:任何中银香港的存支票机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银行分行/存支票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银行分行:任何一间中银香港分行的柜位
存支票机:任何中银香港的存支票机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银行分行/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929 3030(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929 3030(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中银保诚简易强积金计划 」。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我的强积金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银行分行:任何一间中银香港分行的柜位
存支票机:任何中银香港的存支票机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我的强积金计划」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银行分行/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我的强积金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银行分行:任何一间中银香港分行的柜位
存支票机:任何中银香港的存支票机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我的强积金计划」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银行分行/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929 3366(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我的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929 3366(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我的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我的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我的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我的强积金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我的强积金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中银香港的存支票机(请勿透过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缴费单类别」:输入「01 - 强积金供款」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中银香港的存支票机(请勿透过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缴费单类别」:输入「01 - 强积金供款」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3999 5555(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3999 5555(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時;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转数快(FPS)付款指示详情有待发布,或联络受托人以获取更多资讯。
暂不适用
转数快(FPS)付款指示详情有待发布,或联络受托人以获取更多资讯。
暂不适用
中银香港网上银行(只适用于中银香港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中银香港网上银行
于选单选择「转账及缴费」>「缴付账单」
选择「缴付新账单」
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选择「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选择「01 - 强积金供款」
「账单编号」: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缴付金额」: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中银香港企业网上银行(只适用于中银香港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中银香港企业网上银行平台
于选单选择「支付」
选择「缴付账单」
选择扣账账户
「商户名称」:输入「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
「账单类型」:选择「01 - 强积金供款」
于要求输入参考编号的栏位: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点击「确认」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提交」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Fidelity Retirement Master Trust」。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Fidelity Retirement Master Trust」。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成员)
致电2629 2629(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富达退休集成信托」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致电2629 2677(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時30分;公众假期除外),查询「富達退休集成信託」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富达退休集成信托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自雇人士:每月及每年直接扣帐日将预设为每月的24日及每年的12月24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特别自愿性供款:每月直接扣帐日将预设为每月的3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每月直接扣帐日将预设为每月的25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富达退休集成信托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Fidelity Retirement Master Trust」。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Fidelity Retirement Master Trust」。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不适用于自雇人士及特别自愿性供款成员)
登入你的网上银行
选择转数快付款
于要求输入转数快识别代号的栏位:输入本计划转数快识别码 - 125325225
输入付款金额
于「备注」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A/C HSBC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 SuperTrust Plus」或「汇丰强积金智选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A/C HSBC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 SuperTrust Plus」或「汇丰强积金智选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只适用于指定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成员)
指定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成员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只适用于指定雇主)
指定雇主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汇丰强积金智选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自雇人士:每月及每年直接扣帐日分别将预设为每月的23日及每年的6月23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每月直接扣帐日将预设为每月的23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汇丰强积金智选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A/C HSBC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 SuperTrust Plus」或「汇丰强积金智选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A/C HSBC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 SuperTrust Plus」或「汇丰强积金智选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A/C Hang Seng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 SuperTrust Plus」或「恒生强积金智选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A/C Hang Seng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 SuperTrust Plus」或「恒生强积金智选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我们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只适用于指定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成员)
指定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成员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只适用于指定雇主)
指定雇主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恒生强积金智选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自雇人士:每月及每年直接扣帐日分别将预设为每月的23日及每年的6月23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每月直接扣帐日将预设为每月的23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恒生强积金智选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A/C Hang Seng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 SuperTrust Plus」或「恒生强积金智选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A/C Hang Seng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 SuperTrust Plus」或「恒生强积金智选计划」。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Haitong MPF Retirement Fund」。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Haitong MPF Retirement Fund」。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只适用于指定雇主)
指定雇主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不适用于自雇人士)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海通 MPF 退休金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每月直接扣帐日将预设为每月的3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每月直接扣帐日将预设为每月的25日。如直接扣帐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顺延至随后的工作天。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成员)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Haitong MPF Retirement Fund」。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 - Haitong MPF Retirement Fund」。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就自雇人士而言,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如你首次设定以转数快为本计划作出供款,请填妥「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转数快申请表格」,并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提交: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成功申请转数快并完成设定转数快为付款方式后,你即可进行供款。
登入你的网上银行
选择转数快付款
于要求输入转数快识别代号的栏位:输入本计划转数快识别码 - 112759022
输入付款金额
于「备注」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预留足够时间处理你的转数快申请。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如你首次设定转数快为本计划作出供款,请填妥「交通银行愉盈退休强积金计划 - 转数快申请表格」,并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提交: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完成設定轉數快為付款方式後,你即可進行供款。
登入你的网上银行
选择转数快付款
于要求输入转数快识别代号的栏位:输入本计划转数快识别码 - 112759022
输入付款金额
于「备注」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备注」栏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预留足够时间处理你的转数快申请。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宏利公积金信托有限公司」。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成员):任何汇丰银行的存支票机(请勿在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账单」
「缴费的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
「缴费商户」:选择「宏利强积金(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
「账单类别」:选择「03 宏利强积金(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在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然后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宏利公积金信托有限公司」。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汇丰银行的存支票机(请勿在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账单」
「缴费的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宏利强积金(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
「账单类别」:选择「03 宏利强积金(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在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然后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只适用于指定成员)
指定成员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会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只适用于指定雇主)
指定雇主可直接向指定的银行户口付款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宏利环球精选 ( 强积金 ) 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宏利环球精选 ( 强积金 ) 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不适用于特别自愿性供款成员)
登记帐单
若未曾登记帐单,请致电18013或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然后按照指示完成登记:
「商户编号」:9351
「商户名称」:宏利公积金信托有限公司(用作强积金供款)
「账单号码」:「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进行缴费
登入PPS网站/流动应用程式
选择「缴付账单」
选择相应强积金帐单
输入缴付金额并确认付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1. 你可直接向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 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提供的指定银行户口付款,详情请致电2533 5522。
2.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3.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
4.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中银香港的存支票机(请勿透过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万通信托强积金」
「缴费单类别」:输入「01」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中银香港的存支票机(请勿透过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帐单服务」
「商户类别」:选择「保险或公积金服务」
「商户」:选择「万通信托强积金」
「缴费单类别」:输入「01」
「缴费单编号」: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支票金额,然后按「确定」
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如你已在存支票机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作为「缴费单编号」,请确保在上载前,已于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致电2533 5522(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半;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请预备电子支票,抬头输入:「万通信托有限公司」。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电子支票:
电邮:将电子支票发送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并在电邮内容中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将电子支票上载至积金易平台,并于「备注」栏注明「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电子支票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电子支票。如电子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平台收到电子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电子支票。
恕不接受电子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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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转数快付款
于要求输入转数快识别代号的栏位:输入本计划转数快识别码 - 119813954
输入付款金额
于「备注」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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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要求输入转数快识别代号的栏位:输入本计划转数快识别码 - 11981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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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备注」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备注」栏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将付款确认通知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CT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汇丰银行的存支票机(请勿在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账单」
「缴费的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账单类别」:选择「03 BCT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在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然后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CT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汇丰银行的存支票机(请勿在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账单」
「缴费的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账单类别」:选择「03 BCT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在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然后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只适用于指定雇主)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强积金计划银行户口付款。如欲获取BCT强积金计划800系列指定的强积金计划银行户口详情,请致电2298 93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或「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强积金计划800系列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汇丰网上理财(只适用于汇丰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汇丰网上理财
选择「缴费或交税」>「付款至新商户」
「商户名称」:选择「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账单类别」:选择「03 BCT-MPF S800」
「账单户口号码」: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账单备注(选填)」: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汇丰网上理财 (只适用于汇丰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汇丰网上理财
选择「缴费或交税」>「付款至新商户」
「商户名称」:选择「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账单类别」:选择「03 BCT-MPF S800」
「账单户口号码」: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账单备注(选填)」: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CT强积金-易富之选」。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汇丰银行的存支票机(请勿在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账单」
「缴费的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账单类别」:选择「05 BCT-易富之选」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在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然后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只适用于指定雇主)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强积金计划银行户口付款。如欲获取BCT强积金 - 易富之选指定的强积金计划银行户口详情,请致电2298 93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或「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强积金 - 易富之选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强积金 - 易富之选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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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名称」:选择「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账单类别」:选择「05 BCT-Simple Plan」
「账单户口号码」: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账单备注(选填)」: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汇丰网上理财 (只适用于汇丰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汇丰网上理财
选择「缴费或交税」>「付款至新商户」
「商户名称」:选择「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账单类别」:选择「05 BCT-Simple Plan」
「账单户口号码」: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账单备注(选填)」: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CT强积金-明智之选」。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汇丰银行的存支票机(请勿在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账单」
「缴费的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账单类别」:选择「04 BCT-明智之選」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在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然后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渣打信托(香港)有限公司 – SHKP MPF」。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新地强积金雇主营办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永明信托有限公司」。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支票上的资料填写正确,并确认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永明信托有限公司」。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
(只适用于指定成员)
致电3183 18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永明彩虹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只适用于指定雇主)
致电3183 18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查询「永明彩虹强积金计划」的指定银行帐户详情
于「备注」或「给收款人之讯息」栏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如适用)
付款完成后,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入帐通知书
于入帐通知书写上「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
将入帐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永明彩虹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自雇人士 :每月及每年直接扣帐日分别将预设为每月的23日及每年的12月23日。如直接扣帐日为非工作日(如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在下一个工作日执行。
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帐日;如直接扣帐日为非工作日(如星期六、公众假日、烈风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则在下一个工作日执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永明彩虹强积金计划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CT强积金-明智之选」。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及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或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和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个方法提交已备妥的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放到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积金易服务中心地址
存支票机 : (请勿在银行柜檯存入支票,因交易纪录将无法包含帐单参考编号或客户资料。)
透过汇丰银行存支票机 (「入票易」)入帐
于「入票易」的萤幕上:
选择「缴付账单」;
「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账单类别」:选择「04 BCT-明智之选」;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完成后把入票易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完成后,在入票易通知书上注明供款期,再把通知书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导致你的供款延迟或无法处理。
重要提示:每当强积金计划转移到积金易平台或成员于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后,积金易平台会向成员就每一个强积金帐户发放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用于登入积金易平台的「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被视为未支付。
邮递:必须预留足够邮递时间,邮递支票时请付有足够邮资。供款支票寄达积金易平台公司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供款支票投进至积金易服务中心投递箱当日,会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支票一经成功兑现,入票日期将视作缴付供款日期。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误。
恕不接受第三方代为特别自愿性供款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交易。
恕不接受期票。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
请预备划线支票,抬头写:「BCT强积金–明智之选」。
请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资料: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
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重要提示:如以纸本付款结算书提交供款资料,请于支票背面写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并在付款结算书「F部分 付款资料」写上支票号码,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可在由积金易平台发出的「付款结算书」找到。 (只适用于选择了「预印付款结算书」的雇主)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法提交支票: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存支票机:任何汇丰银行的存支票机(请勿在银行柜台存入支票)
选择「缴付账单」
「缴费的商户类别」:选择「其他机构」
「缴费商户」:选择「银联信托有限公司」
「账单类别」:选择「04 BCT-明智之选」
输入支票金额
「账单户口号码」:
(选择一)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将入票存根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选择二)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然后按「确定」。完成后,在入票存根上注明供款期,然后上载至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你须为每个工资组别分别开出支票。
必须确保支票上的资料正确,并确保银行帐户中有足够款项兑现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纳,该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邮寄:请贴上足够邮资,并预留足够邮递时间,以确保积金易平台于供款日或之前收到支票。平台收到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递箱:递交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机 :存入支票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银行本票/本票/期票。第三方付款须经受托人事先批准。
(只适用于指定雇主)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强积金计划银行户口付款。如欲获取BCT强积金 - 明智之选指定的强积金计划银行户口详情,请致电2298 9388(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1时)。
当此付款完成,该指定银行会向你发出付款确认通知。
请于你的付款确认通知提供你的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或「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以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
请于积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时,上载付款确认通知的萤幕截图或相片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可在「付款结算书」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和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入帐当日会被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
须确保强积金计划银行帐户于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帐。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成员(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登记强积金帐户」 ,并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中,于「预设付款方法」选择「直接扣帐」,然后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资料
已登记计划的成员:选择「我的帐户」>「强积金帐户管理」> 选择相关计划以设定直接扣帐 > 选择「预设付款方法」,并将直接扣帐更新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强积金 - 明智之选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于指定日期从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当直接付款授权成功设立后,平台将按照以下安排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供款:
供款将于指定直接扣帐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以下提供两个选用直接扣帐的方法: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提交
尚未加入计划的雇主(于登记计划时):选择「管理计划」>「登记计划」,并于第5步「工资组别」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权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从未设立直接付款授权):选择「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选择你想作出供款的计划 >「继续进行付款指示」 > 选择「直接扣帐」作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 按「前往计划管理」并设定你的直接扣帐详情
已登记计划的雇主(已设立直接付款授权但并未设定为预设付款方法):如你在早前曾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作为预设付款方法,并拟改为选用直接扣帐,你可选择「管理计划」>「管理已参加的计划」>「预设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权」为你的预设付款方法
透过纸本表格提交
浏览积金易网页的「表格中心」,下载并填妥「BCT强积金 - 明智之选 - 直接付款授权」表格,然后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表格:
邮寄:尖沙咀邮政局邮政信箱 98929 号
投递箱:任何一间积金易服务中心的投递箱。按此查阅地址
传真:(852) 3197 2988
如你已曾向你的受托人设立直接付款授权指示,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
你必须为直接付款授权的帐户持有人。恕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就直接付款授权新申请,如你选用综合帐户,请联络你的银行确认用作直接扣帐的预设帐户。
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后,积金易平台会透过你所选的通讯方式通知你。银行一般需时约3至6星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在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请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提交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将取代现有的直接付款授权(如有)。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生效前,积金易平台将继续从你现有的帐户扣除供款。
成功设定直接付款授权后,款项将在核实供款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从你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扣除。如该日为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扣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进行。
你须确保供款资料或付款结算书于供款日或之前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流动应用程式或以线下方式提交至积金易平台。
请确保银行帐户内有足够资金完成付款。如未能成功扣帐,该笔供款将视为未支付。
如你指定的银行帐户设有付款限额,须确保已授权的付款额足够供款。
汇丰网上理财(只适用于汇丰银行户口持有人)
登入汇丰网上理财
选择「缴费或交税」>「付款至新商户」
「商户名称」:选择「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账单类别」:选择「04 BCT-Smart Plan」
「账单户口号码」: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账单备注(选填)」:输入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即BLD+16位数字)、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8位数字)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有关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供款」 > 「供款纪录」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成员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
自雇人士请确保于供款日或之前完成供款,以避免拖欠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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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缴费或交税」>「付款至新商户」
「商户名称」:选择「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账单类别」:选择「04 BCT-Smart Plan」
「账单户口号码」:输入「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16位数字,毋须输入英文字母)
「账单备注(选填)」:输入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
请确保相关号码准确无误,以免延误或无法处理你的供款。
输入付款金额,然后按「继续」
完成付款后,上载付款确认通知到积金易平台作为证明文件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及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8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即RSD+16位数字)则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重要提示:当你已登记的强积金帐户计划加入平台,或你透过平台开立新的强积金帐户时,平台均会为你每个强积金帐户分配一组新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相关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可在登入积金易平台后的「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请紧记,你须于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证明文件时提供你的「强积金供款帐单号码」或积金易「提交参考编号」,以及该帐户的积金易「雇主帐户号码」。请不要提供「积金易号码」,亦不应使用以往受托人提供的帐户号码。
请确保供款金额于供款日或之前入帐至强积金计划之指定银行帐户。该帐户入帐当日将视为支付供款的日期,请预留足够时间予指定银行处理相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