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1.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2.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3.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支票存款機及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提交供款資料後於提供的銀行帳戶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就新申請直接付款授權的申請者而言,如你的銀行帳戶為綜合理財帳戶,則你的儲蓄帳戶將被預設為設定直接付款授權指示的帳戶。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個別供款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請預備電子支票,抬頭輸入收款人名稱:
「BEA (MPF) Master Trust Scheme」
。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電子支票: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並電郵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並在積金易平台進行付款指示時提交。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恕不接受電子期票。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1. 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2.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3.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支票存款機及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恕不接受期票。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銀行戶口付款。如欲獲取 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 - 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指定銀行戶口詳情,請致電 2211 1777。
當此付款完成,該指定銀行會向你發出付款確認通知。
請於你的付款確認通知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
請於積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時,上載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或相片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且成員於平台登記該計劃後,該成員將獲取一個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於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就新申請直接付款授權的申請者而言,如你的銀行帳戶為綜合理財帳戶,則你的儲蓄帳戶將被預設為設定直接付款授權指示的帳戶。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自僱人士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以下日期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
自僱人士 :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特別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帳日。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請預備電子支票,抬頭輸入:「
BEA (MPF) Master Trust Scheme
」。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電子支票: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並電郵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並在積金易平台進行付款指示時提交。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電子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恕不接受電子期票。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銀行戶口付款。如欲獲取 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 - 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指定銀行戶口詳情,請致電 2211 1777。
當此付款完成,該指定銀行會向你發出付款確認通知。
請於你的付款確認通知提供你的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或「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
請於積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時,上載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或相片上載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1.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及
2.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或
3.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支票存款機及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銀行戶口付款。如欲獲取 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 - 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 指定銀行戶口詳情,請致電 2211 1777。
當此付款完成,該指定銀行會向你發出付款確認通知。
請於你的付款確認通知提供你的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或「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
請於積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時,上載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或相片上載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無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提交供款資料後於提供的銀行帳戶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就新申請直接付款授權的申請者而言,如你的銀行帳戶為綜合理財帳戶,則你的儲蓄帳戶將被預設為設定直接付款授權指示的帳戶。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個別供款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請預備電子支票,抬頭輸入收款人名稱:
「BEA (MPF) Value Scheme 」
。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電子支票: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並電郵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並在積金易平台進行付款指示時提交。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恕不接受電子期票。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1. 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2.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3.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支票存款機及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 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恕不接受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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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此付款完成,該指定銀行會向你發出付款確認通知。
請於你的付款確認通知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
請於積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時,上載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或相片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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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且成員於平台登記該計劃後,該成員將獲取一個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於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就新申請直接付款授權的申請者而言,如你的銀行帳戶為綜合理財帳戶,則你的儲蓄帳戶將被預設為設定直接付款授權指示的帳戶。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自僱人士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以下日期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
自僱人士 :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特別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帳日。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請預備電子支票,抬頭輸入:「
BEA (MPF) Value Sche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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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電子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恕不接受電子期票。
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的帳單繳費服務::
登入中國銀行網上銀行;
選擇「繳付帳單」 >「我的帳單」;
「商戶類別」:選擇「保險或公積金服務」;
「商戶名稱」:選擇「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帳單類別」選擇「01.強積金供款」;
輸入繳付金額 及 在「備註」欄輸入 (i)「付款結算書」中的「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16位數字 ,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參考編號
」(16位數字 ,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iii)「
僱主帳戶號碼
」(8位數字,可於「管理供款」>「作出供款」找到),然後按「提交」;
若未能提供相關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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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存支票機
: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中國銀行銀行(香港)存支票機入帳。
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擇「繳付商戶帳單」;
選擇「保險或公積金服務」;
選擇「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於「繳費單類別」欄輸入「01」;
於「繳費單編號」欄輸入「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建議使用,BLD後的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建議使用,RSD後的16位數字)或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輸入支票金額,然後按「提交」;
完成後把付款確認通知的相片上載於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機入帳: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付款。如你未有 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指定銀行戶口詳情,請致電 (852) 3999-5555。
當此付款完成,該指定銀行會向你發出付款確認通知。
請於你的付款確認通知提供你的積金易平台「提交參考編號」或「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請於積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時,上載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或相片上載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僱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僱主 (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管理計劃」>「登記計劃」,並於第5步「工資組別」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權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從未設立直接付款授權) :選擇「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選擇你想作出供款的計劃 > 「繼續進行付款指示」 > 選擇「直接扣帳」作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計劃管理」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但並未設定為預設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選擇其他付款方式作為預設付款方法,並擬改為以直接扣帳,你可選擇「管理計劃」>「管理已參加的計劃」>「預設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權」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提交供款資料後於提供的銀行帳戶被扣除。
公司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個別供款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請預備電子支票,抬頭輸入收款人名稱: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電子支票: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並電郵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並在積金易平台進行付款指示時提交。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恕不接受電子期票。
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詳情有待發布。
暫不適用
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的帳單繳費服務:
登入中國銀行網上銀行;
選擇「繳付帳單」 >「我的帳單」;
「商戶類別」:選擇「保險或公積金服務」;
「商戶名稱」:選擇「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帳單類別」選擇「01.強積金供款」;
輸入繳付金額 及 (i)「付款結算書」中的「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參考編號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iii)「
僱主帳戶號碼
」(8位數字,可於「供款」>「供款紀錄」找到),然後按「提交」,
若未能提供相關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2.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3.
存支票機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中國銀行(香港)存支票機入帳。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選擇「繳付商戶帳單」;
選擇「保險或公積金服務」;
選擇「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於「繳費單類別」一欄中輸入「01」;
於「繳費單編號」欄輸入「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建議使用,BLD後的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建議使用,RSD後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輸入支票金額,然後按「提交」;
完成後把付款確認通知的相片上載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機入帳: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進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成員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成員(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登記強積金帳戶」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選擇「直接扣帳」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成員: 選擇「我的帳戶」 > 「強積金帳戶管理」 > 選擇你想設定直接扣帳的計劃 > 選擇「預設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帳」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於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自僱人士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以下日期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
自僱人士 :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特別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帳日。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你可直接向指定的銀行戶口付款。如你未有 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指定銀行戶口詳情,請致電 (852) 3999-5555。
當此付款完成,該指定銀行會向你發出付款確認通知。
請於你的付款確認通知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
請於積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時,上載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或相片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請預備電子支票,抬頭輸入: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電子支票: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並電郵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並在積金易平台進行付款指示時提交。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電子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恕不接受電子期票。
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 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詳情有待發布。
暫不適用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 – 交通銀行愉盈退休強積金計劃」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支票存款機及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交通銀行愉盈退休強積金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於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自僱人士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如你首次預先登記以轉數快為 交通銀行愉盈退休強積金計劃 作出供款,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交通銀行愉盈退休強積金計劃 - 轉數快申請表格」 表格,並透過以下途徑提交申請: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當完成轉數快預先登記,請透過轉數快完成供款:
登入你的網上理財銀行;
選擇「轉數快付款」;
在填入「轉數快ID」一欄填寫計劃的轉數快識別碼112759022;
輸入付款金額;
於「備註」欄輸入你的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以便向收款人提供付款訊息;
請擷取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之後回到積金易平台進行轉數快付款的頁面,並上載圖像作為證明文件。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請預留足夠時間處理轉數快申請。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 – 交通銀行愉盈退休強積金計劃」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支票存款機及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恕不接受期票。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交通銀行愉盈退休強積金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於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自僱人士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以下日期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
自僱人士 :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特別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帳日。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你首次設定以轉數快為 交通銀行愉盈退休強積金計劃 作出供款,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交通銀行愉盈退休強積金計劃 - 轉數快申請表格」 表格,並透過以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當完成轉數快設定,請透過轉數快完成供款:
登入你的網上理財銀行;
選擇「轉數快付款」;
在填入「轉數快ID」一欄填寫計劃的轉數快識別碼112759022;
輸入付款金額;
於「備註」欄輸入你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以便向收款人提供付款訊息;
請擷取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之後回到積金易平台進行轉數快付款的頁面,並上載圖像作為證明文件。
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請預留足夠時間處理轉數快申請。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自僱人士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1.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2.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3.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存支票機
: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中國銀行銀行(香港)存支票機入帳。
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選擇「繳付商戶帳單」;
選擇「保險或公積金服務」;
選擇「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於「繳費單類別」欄輸入「01」;
於「繳費單編號」欄輸入「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建議使用,BLD後的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建議使用,RSD後的16位數字)或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輸入支票金額,然後按「提交」;
完成後把付款確認通知的相片上載於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機入帳: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你可直接向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 萬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提供的指定銀行戶口付款,詳情請致電2533 5522。
當此付款完成,該指定銀行會向你發出付款確認通知。
請於你的付款確認通知提供你的積金易平台「提交參考編號」或「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請於積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時,上載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或相片上載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僱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僱主 (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管理計劃」>「登記計劃」,並於第5步「工資組別」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權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從未設立直接付款授權) :選擇「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選擇你想作出供款的計劃 > 「繼續進行付款指示」 > 選擇「直接扣帳」作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計劃管理」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但並未設定為預設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選擇其他付款方式作為預設付款方法,並擬改為以直接扣帳,你可選擇「管理計劃」>「管理已參加的計劃」>「預設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權」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萬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無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提交供款資料後於提供的銀行帳戶被扣除。
公司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個別供款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請預備電子支票,抬頭輸入收款人名稱: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電子支票: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並電郵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並在積金易平台進行付款指示時提交。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恕不接受電子期票。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 萬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詳情有待發布。
暫不適用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1. 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2.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3.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存支票機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中國銀行(香港)存支票機入帳。
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選擇「繳付商戶帳單」;
選擇「保險或公積金服務」;
選擇「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於「繳費單類別」一欄中輸入「01」;
於「繳費單編號」欄輸入「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建議使用,BLD後的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建議使用,RSD後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輸入支票金額,然後按「提交」;
完成後把付款確認通知的相片上載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進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成員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成員(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登記強積金帳戶」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選擇「直接扣帳」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成員: 選擇「我的帳戶」 > 「強積金帳戶管理」 > 選擇你想設定直接扣帳的計劃 > 選擇「預設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帳」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萬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於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自僱人士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以下日期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
自僱人士 :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特別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帳日。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你可直接向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 萬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提供的指定銀行戶口付款,詳情請致電2533 5522。
當此付款完成,該指定銀行會向你發出付款確認通知。
請於你的付款確認通知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
請於積金易平台提交供款指示時,上載付款確認通知的螢幕截圖或相片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請預備電子支票,抬頭輸入: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電子支票: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並電郵至 forms@support.empf.org.hk。
請在電子支票「備註」欄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並在積金易平台進行付款指示時提交。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電子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恕不接受電子期票。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 - 萬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詳情有待發布。
暫不適用
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 的帳單繳費服務:
登入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或 恒生銀行網上銀行;
選擇「繳付帳單」 >「我的帳單」;
「商戶代碼」:選擇「Principal Trust」;
「帳單類別」:選擇「03 PTC-MPF S800」;
在「帳單號碼」欄輸入「 僱主帳戶號碼 」(8位數字,可於「管理供款」>「作出供款」找到);
輸入繳付金額;
在「備註」欄輸入 (i)「付款結算書」中的「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參考編號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然後按「提交」;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存支票機 :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存支票機入帳。
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選擇「繳付帳單」;
「商戶類別」:選擇「其他機構」;
「繳費商戶」:選擇「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
「帳單類別」:選擇「 03 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 」;
輸入支票金額;
「帳單戶口號碼」:輸入積金易「 僱主帳戶號碼 」(8位數字);
請列印付款確認通知,並在空白位置寫上「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BLD+16位數字)或 積金易「
提交參考編號
」(RSD+16位數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機入帳: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僱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僱主 (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管理計劃」>「登記計劃」,並於第5步「工資組別」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權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從未設立直接付款授權) :選擇「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選擇你想作出供款的計劃 > 「繼續進行付款指示」 > 選擇「直接扣帳」作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計劃管理」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但並未設定為預設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選擇其他付款方式作為預設付款方法,並擬改為直接扣帳,你可選擇「管理計劃」>「管理已參加的計劃」>「預設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權」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提交供款資料後於提供的銀行帳戶被扣除。
公司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個別供款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 的帳單繳費服務:
登入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或 恒生銀行網上銀行;
選擇「繳付帳單」 >「我的帳單」;
「商戶名稱」:選擇「Principal Trust」;
「帳單類別」:選擇「03 PTC-MPF S800」;
在「帳單號碼」欄輸入「 成員帳戶號碼 」(8位數字,可於「供款」>「供款紀錄」找到);
輸入繳付金額;
在「備註」欄輸入 (i)「付款結算書」中的「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參考編號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然後按「提交」;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2.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3.
存支票機
: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存支票機入帳。
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選擇「繳付帳單」;
「商戶類別」:選擇「其他機構」;
「繳費商戶」:選擇「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
「帳單類別」:選擇「 03 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 」;
輸入支票金額;
「帳單戶口號碼」:輸入積金易「 成員帳戶號碼 」(8位數字);
請列印付款確認通知,並在空白位置寫上「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BLD+16位數字)或 積金易「
提交參考編號
」(RSD+16位數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機入帳: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進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成員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成員(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登記強積金帳戶」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選擇「直接扣帳」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成員: 選擇「我的帳戶」 > 「強積金帳戶管理」 > 選擇你想設定直接扣帳的計劃 > 選擇「預設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帳」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信安強積金計劃800系列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於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自僱人士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以下日期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
自僱人士 :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特別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帳日。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1. 透過積金易僱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僱主 (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管理計劃」>「登記計劃」,並於第5步「工資組別」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權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從未設立直接付款授權) :選擇「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選擇你想作出供款的計劃 > 「繼續進行付款指示」 > 選擇「直接扣帳」作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計劃管理」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但並未設定為預設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選擇其他付款方式作為預設付款方法,並擬改為以直接扣帳,你可選擇「管理計劃」>「管理已參加的計劃」>「預設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權」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2.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新地強積金僱主營辦計劃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提交供款資料後於提供的銀行帳戶被扣除。
公司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個別供款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渣打信託(香港)有限公司 – SHKP MPF」。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兩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支票存款機及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郵寄: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2.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信安強積金 - 明智之選 的帳單繳費服務:
登入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或 恒生銀行網上銀行;
選擇「繳付帳單」 >「我的帳單」;
「商戶代碼」:選擇「Principal Trust」;
「帳單類別」:選擇「04 PTC-MPF Smart Plan」;
在「帳單號碼」欄輸入「 僱主帳戶號碼 」(8位數字,可於「管理供款」>「作出供款」找到);
輸入繳付金額;
在「備註」欄輸入 (i)「付款結算書」中的「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參考編號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然後按「提交」;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
信安強積金 - 明智之選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存支票機 :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存支票機入帳。
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選擇「繳付帳單」;
「商戶類別」:選擇「其他機構」;
「繳費商戶」:選擇「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
「帳單類別」:選擇「 04 信安-明智之選 」;
輸入支票金額;
「帳單戶口號碼」:輸入積金易「 僱主帳戶號碼 」(8位數字);
請列印付款確認通知,並在空白位置寫上「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BLD+16位數字)或 積金易「
提交參考編號
」(RSD+16位數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機入帳: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僱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僱主 (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管理計劃」>「登記計劃」,並於第5步「工資組別」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權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從未設立直接付款授權) :選擇「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選擇你想作出供款的計劃 > 「繼續進行付款指示」 > 選擇「直接扣帳」作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計劃管理」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但並未設定為預設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選擇其他付款方式作為預設付款方法,並擬改為直接扣帳,你可選擇「管理計劃」>「管理已參加的計劃」>「預設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權」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信安強積金 - 明智之選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電郵 :forms@support.empf.org.hk
傳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提交供款資料後於提供的銀行帳戶被扣除。
公司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個別供款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信安強積金 - 明智之選 的帳單繳費服務:
登入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或 恒生銀行網上銀行;
選擇「繳付帳單」 >「我的帳單」;
「商戶名稱」:選擇「Principal Trust」;
「帳單類別」:選擇「04 PTC-MPF Smart Plan」;
在「帳單號碼」欄輸入「 成員帳戶號碼 」(8位數字,可於「供款」>「供款紀錄」找到);
輸入繳付金額;
在「備註」欄輸入 (i)「付款結算書」中的「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參考編號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然後按「提交」;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信安強積金 - 明智之選」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2.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存支票機
: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存支票機入帳。
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選擇「繳付帳單」;
「商戶類別」:選擇「其他機構」;
「繳費商戶」:選擇「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
「帳單類別」:選擇「 04 信安-明智之選 」;
輸入支票金額;
「帳單戶口號碼」:輸入積金易「 成員帳戶號碼 」(8位數字);
請列印付款確認通知,並在空白位置寫上「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BLD+16位數字)或 積金易「
提交參考編號
」(RSD+16位數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或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機入帳: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進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成員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成員(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登記強積金帳戶」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選擇「直接扣帳」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成員: 選擇「我的帳戶」 > 「強積金帳戶管理」 > 選擇你想設定直接扣帳的計劃 > 選擇「預設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帳」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信安強積金 - 明智之選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傳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於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自僱人士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以下日期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
自僱人士 :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特別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帳日。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信安強積金 - 易富之選 的帳單繳費服務:
登入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或 恒生銀行網上銀行;
選擇「繳付帳單」 >「我的帳單」;
「商戶代碼」:選擇「Principal Trust」;
「帳單類別」:選擇「05 PTC-MPF Simple」;
在「帳單號碼」欄輸入「 僱主帳戶號碼 」(8位數字,可於「管理供款」>「作出供款」找到);
輸入繳付金額;
在「備註」欄輸入 (i)「付款結算書」中的「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參考編號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然後按「提交」;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須確保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成功入帳。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僱主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僱主 (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管理計劃」>「登記計劃」,並於第5步「工資組別」提供你的直接付款授權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從未設立直接付款授權) :選擇「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 > 選擇你想作出供款的計劃 > 「繼續進行付款指示」 > 選擇「直接扣帳」作為你的付款方法 > 按「前往計劃管理」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僱主(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但並未設定為預設付款方法) :如你在早前曾選擇其他付款方式作為預設付款方法,並擬改為直接扣帳,你可選擇「管理計劃」>「管理已參加的計劃」>「預設付款方法」更新「直接付款授權」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信安強積金 - 易富之選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傳真 :(852) 3197 2988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提交供款資料後於提供的銀行帳戶被扣除。
公司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個別供款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即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須確保供款資料或付款結算書在供款日或之前送達積金易平台。
須確保你的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如轉帳帳戶設定付款限額,須確保已授權的付款額足夠供款。
信安強積金 - 易富之選 的帳單繳費服務:
登入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或 恒生銀行網上銀行;
選擇「繳付帳單」 >「我的帳單」;
「商戶名稱」:選擇「Principal Trust」;
「帳單類別」:選擇「05 PTC-MPF Simple」;
在「帳單號碼」欄輸入「 成員帳戶號碼 」(8位數字,可於「供款」>「供款紀錄」找到);
輸入繳付金額;
在「備註」欄輸入 (i)「付款結算書」中的「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或 (ii)「管理供款」>「作出供款」中的「 提交參考編號 」(16位數字,毋須輸入英文字母);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5-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然後按「提交」;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強積金計劃銀行帳戶入帳當日會被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請預留足夠時間予指定銀行處理。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信安強積金 – 易富之選」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1.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2.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3.
存支票機
: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存支票機入帳。
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選擇「繳付帳單」;
「商戶類別」:選擇「其他機構」;
「繳費商戶」:選擇「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
「帳單類別」:選擇「 05 信安-易富之選 」;
輸入支票金額;
「帳單戶口號碼」:輸入積金易「 成員帳戶號碼 」(8位數字);
請列印付款確認通知,並在空白位置寫上「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BLD+16位數字)或 積金易「
提交參考編號
」(RSD+16位數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請緊記,你須於作出供款付款指示及提交證明文件時提供你的「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或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以及該帳戶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請 不要 提供用於登入積金易平台的「積金易號碼」,亦 不應 使用以往受託人提供的帳戶號碼。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機入帳: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進行支票清算(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恕不接受期票。
以下提供兩個使用直接扣帳的付款方法:
透過積金易成員平台提交
尚未加入計劃的成員(於登記計劃時): 選擇「登記強積金帳戶」 > 在第四步「供款及付款」的付款方法選擇「直接扣帳」並設定你的直接扣帳詳情
已登記計劃的成員: 選擇「我的帳戶」 > 「強積金帳戶管理」 > 選擇你想設定直接扣帳的計劃 > 選擇「預設付款方法」及更新「直接扣帳」為你的預設付款方法
透過線下提交
請瀏覽積金易網頁的「
表格中心
」,下載並填妥
「信安強積金 - 易富之選 - 直接付款授權」
表格,然後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提交: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傳真 :(852) 3197 2988
重要提示:每當強積金計劃轉移到積金易平台或成員於平台開立新的強積金帳戶後,積金易平台會向成員就每一個強積金帳戶發放一組新的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有關積金易「成員帳戶號碼」可在「供款」 > 「供款紀錄」中找到。
如你較早前已設立直接付款授權,則毋須再次設定。款項將在你所提供的銀行帳戶於指定日期被扣除。
你必須為直接付款授權的帳戶持有人。恕不接受由第三方付款。
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後,積金易平台會透過你所選的通訊方式通知你。
銀行或需時3至6星期以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就自僱人士帳戶類別而言,為免延誤供款而導致被視作拖欠供款,在直接付款授權生效前,請繼續以支票或其他付款方法支付供款。
自僱人士請確保於 供款日或之前 完成供款,以避免任何延誤。
新的直接付款授權將會取代現有的直接付款授權(如有),積金易平台將繼續從你的現有的直接付款戶口中扣除供款,直至新的直接付款授權生效。
成功設定直接付款授權後,我們將在以下日期於你指定的銀行戶口進行扣帳:
自僱人士 :在下一個供款期完結前(如果該供款日期為公眾假期,該付款將會於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特別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指定直接扣帳日。
須確保你的銀行帳戶有足夠款項扣帳。如扣帳不成功,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請預備劃線支票抬頭寫
「信安強積金 – 易富之選」
。
請於支票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8位數字); 及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即RSD+16位數字); 或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即BLD+16位數字)。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可在「付款結算書」找到。
積金易「提交參考編號」和積金易「僱主帳戶號碼」則可在「管理供款」 > 「作出供款」中找到。
以下提供三個方法提交已備妥的支票:(請注意,銀行櫃檯不接受供款支票)
郵寄 :尖沙咀郵政局郵政信箱 98929 號
投遞箱 :放到任何一間積金易服務中心的投遞箱。按 此 查閱積金易服務中心地址
存支票機 : 透過受託人指定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存支票機入帳。
於存支票機的螢幕上:
選擇「繳付帳單」;
「商戶類別」:選擇「其他機構」;
「繳費商戶」:選擇「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
「帳單類別」:選擇「 05 信安-易富之選 」;
輸入支票金額;
「帳單戶口號碼」:輸入積金易「 僱主帳戶號碼 」(8位數字);
請列印付款確認通知,並在空白位置寫上「
強積金供款帳單號碼
」(BLD+16位數字)或 積金易「
提交參考編號
」(RSD+16位數字);
注意:若未能提供第6-7項所需的資料,你的供款將會被延誤或無法處理
請上載付款確認通知至積金易平台作為證明文件。
必須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並確保銀行帳戶中有足夠款項兌現支票。如支票不被接納,該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郵遞:必須預留足夠郵遞時間,郵遞支票時請付有足夠郵資。供款支票寄達積金易平台公司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投遞箱:供款支票投進至積金易服務中心投遞箱當日,會視為支付供款的日期。
存支票機入帳:支票一經成功兌現,入票日期將視作繳付供款日期。
恕不接受期票。